专升本针灸专业学费(「高校资讯」@广大高考生)
2020年高考成绩已经公布,今天小编整理了部分大庆本科高校2020年招生章程、招生计划供考生和家长参考!
八一农垦大学
备注:专升本计划以省招考院官方发布为准
大庆师范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完善招生规章,做到依法治招,确保我校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大庆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235)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依据上级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负责解决招生及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学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及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录取工作。
1.各批次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要求不低于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相同批次录取控制线。
2.投档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要求制定,录取时按招生计划数100%比例分配专业,缺额专业将在剩余投档考生中依据分数择优录取。对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他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依据分数作调剂录取,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理工、文史专业录取办法: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即先按考生高考实际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4.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专业课成绩合格并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投档线后,按照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文化课总成绩、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专业课成绩合格并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体育类本科最低投档线后,按照体育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先后按文化课总成绩、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专业录取时,我校执行教育部有关对考生加分或降分投档等政策的规定。对于考生享受的各种政策,学校在提档时予以认可,专业录取时则按高考实际分数排序,在高考实际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顺序为有政策加分的考生,文史类考生先后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理工类考生先后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7.学校按大类录取的学生,一年级进行通识教育后,按照学生的意愿和成绩进行专业分流。
8.考生录取专业确定后,不予更换专业。
9.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0.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外语语种均不受限制。
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招生办公布,考生也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jy.dqsy.net)查询。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相关费用。我校按黑龙江省物价局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及其它相关费用。考生可以在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查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除国家奖励政策外,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和“铁人”奖励基金。
第十三条 学校通过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募集社会捐助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五章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
邮政编码:163712
咨询电话:0459-5510088 5510288
网 址:http://zsjy.dqsy.net
电子信箱:zsjy@dqsy.net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 招生咨询工作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及承诺。
第十六条 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八条 本章程上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并即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本章程由大庆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
关于2020年招生计划的几点说明:
1.在黑龙江省落实本科招生计划1078人,较2019年增加423人。变化较大的专业有医学检验技术增加129人,医学实验技术增加48人,康复治疗学(理工类)增加19人,康复治疗学(文史类)增加20人,中药学增加55人,药物制剂增加55人,药物分析增加44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理工类)增加46人,医学信息工程增加5人。
2.医学检验技术包含临床检验技术、病理检验技术两个专业方向,入学后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划分。其中病理检验技术方向计划招生80人,较2019年增加40人。
3.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包含医学信息和医学文秘两个专业方向,入学后理工类(含不分文理科的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进入医学信息方向、文史类考生进入医学文秘方向培养。
4.省外本科计划共增加71人,新增浙江(10人)、海南(11人)两个省份招生;在山西、辽宁、吉林、河南、湖南、贵州等省份招生计划均有增加。
5.专科招生专业三个,招生计划较2019年减少50人,取消了医学检验技术专科专业的招生。
6.招生咨询电话0459-2796666 2796777。
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概况
校名全称 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为14017。2006年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医学高等院校,是黑龙江省优秀骨干高职院校、高职高专医药卫生类专业建设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隶属大庆市人民政府。
学校位于大庆市萨尔图区卡尔加里路11号。规模为3735人,开设专业10个。学校是黑龙江首批和国家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职业教育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单位;现有国家财政支持提升服务能力专业2个(康复治疗技术、临床医学),国家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1个(康复治疗技术),国家级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营养学、药学),黑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高水平骨干专业建设项目3个(护理、康复治疗技术、药学);黑龙江省重点建设专业6个(康复治疗技术、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药学、医学检验技术)。
学校建有国内先进的现代化标本制作、显微互动形态和虚拟实验教学等医学实验室72个,并建有配套的专业仿真模拟实训基地、完善的现代化信息网络平台,固定资产总值10203.73万元;学校有教授、副教授55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80,“双师型”教师占教师总数87.80%,省级精品课8门;建有省内外多家实习基地,采用学校推介和学生自主相结合的方式选择实习单位,实习满足率达100%;学校实施独创的“(技能+特长)×态度”人才培养模式,始终致力于为社会培养技能过硬、特长突出、素质优良、行为规范的医疗卫生人才。
学校面向国内23个省(市)招生,招生质量和招生计划完成率、报到率连续多年位居省内高职高专院校前列。学校为学生就业、创新创业搭建了多种技能通证平台,实施“1+X”的培养战略(X代表技能获证)。创新性的成立了就业、创新创业联盟,为学生求职搭建了广阔的平台,让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能定位职业取向,适应岗位需求。目前,省内外就业、创新创业基地64家,联盟成员200余家。毕业生创新创业、就业区域国内主要包括东北、华北、“长三角”、“珠三角”及西南、西北等经济发达地区;国外有新西兰、新加坡、沙特、日本等国家地区;推动带薪实习、实习就业一体化、订单就业等就业系统工程;与多家医药保健健康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与黑龙江龙头企业惠泽家庭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为代表的民营企业携手,共同探索培养老年照护、母婴照护劳动服务人力资源,主动适应新业态灵活岗位需求。
组织机构及职责
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的重大问题。
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招生对象及条件
2020年计划招收普通高等教育三年制专科生,计划数以省教育厅下达人数为准。凡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达到有关省(区)规定相应录取分数线均可报名来我校学习。
学制、学历、学费
学制:三年;学历:专科,颁发办法:学生经考试、考核合格者按规定颁发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学费:护理、康复治疗技术、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助产、针灸推拿专业学费5500元/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药学专业学费6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四人间);800元/年(六人间);600元/年(八人间)。
录取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进行网上录取。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依高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的原则进行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外语和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按数学、外语和理科综合、语文);对考生健康状况均以高考体检为准;录取考生按所录取的专业到校学习,无特殊情况,不进行专业调整。
贫困生资助
学校建立了以“绿色通道”为先导、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勤工助学为补充,“奖、助、贷、补、勤”五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实现“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奖”: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助”:国家助学金2300—4300元/人/年;学校奖学金600—1000元/人/年;“贷”: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与哈尔滨银行合作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校园地贷款);“补”:学校教工对困难学生采取“一帮一”和“多帮一”资助,标准为50元/人/月;学校对困难学生给与生活补助,标准为50元/人/月; “勤”:学校为困难学生设立多个勤工俭学岗位。另外,学校建有爱心互助机制,通过“爱心小屋”汇集往届学生捐赠的可再用书籍、衣物等用品,资助困难学生。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