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煤矿井下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标准是什么)

2023-01-12 11:20:03 76阅读

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煤矿井下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标准是什么?

煤矿井下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标准

答: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人数要求。

各煤矿必须根据本矿的生产规模、采掘布置情况配备足够数量的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能力在9万吨年的小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最低人数作以下规定。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

2、煤矿井下电气作业:不少于8名;

3、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每台绞车不少于4名;

(提升机司机是指滚筒直径在1.2米以上提人和1.6米以上提料的大型绞车操作人员;)

4、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不少于8名(掘进4名,回采4名);

5、煤矿瓦斯检查作业:每一个工作地点(指回采、掘进、维修等地点) 1名,每班轮休1名,全矿井巡查2名;

6、煤矿安全检查作业: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每班1名,每班轮休1名;

7、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 :不少于4人(监控员要求按8小时一班安排,1名轮班);

8、煤矿探放水工不少于4人;

9、其他特种作业人员按各矿实际情况按需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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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a证可以做什么?

具体如下:

A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

A2特种设备质量管理负责人

A3 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安全管理

A4电梯安全管理

A5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A6客运索道安全管理

A7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

A8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根据字面意思理解即可相应证书对应相应工作

安全管理人员算不算特种作业人员?

可以肯定地说,安全管理人员不算特种作业人员。

要想很好地区分两者的关系,我们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理解:

首先,两者工作的部门不同。安全管理人员工作的部门一般为安全管理机构,主要是对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安全检查、提出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完成情况的;而特种作业人员实际上就是在工作现场操作特种特备的。

其次,两者的行业不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不管什么行业,均需要配置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兼职情况,一般是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企业)。而特种作业人员是有具体的作业工种的,主要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等。

最后,两者的工作属性不同。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是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虽然安全管理人员也需要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进行安全检查或者隐患识别,但是安全管理人员不直接从事特种作业。

综上所述,安全管理人员与特种作业人员区别很大。两者是不同的岗位,一个是现场作业人员,一个是监督检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直接操作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对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都进行安全管理。

特种作业操作证超过复审日期三个月还可以审?

复审到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复审。过期自动作废。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二)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 (三)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第二十一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什么工种都属于特殊工种?

建筑工程特殊工种之间都有着非常明显的差异,在了解的时候要熟悉差异才能做得更好。下面就工地特殊工种和大家简单说明一下。

一、建筑工程特殊工种的分类

建筑电工

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

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物料提升机)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建筑焊工(电焊、气焊、切割)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质量检测工(塔式起重机)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质量检测工(施工升降机)

桩机操作工

建筑混凝土泵操作工

建筑施工现场内机动车司机(仅指没有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相关机动车型驾驶证的人员)等。

二、特殊工种的含义

特殊工种是指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岗位类别的统称,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

三、对建筑工程特殊工种管理的要求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撤离危险区域,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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