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招专升本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可以免试专升本吗)
统招专升本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可以免试专升本吗?
国家奖学金的人不一定能够免试进行专升本。
要升本,首先就是要参加统一的考试,最好参加培训;而且根据你报考的专业不同,考试的科目也不同。一般考试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就是计算机 数学 英语或政治,专业课就是学的专业。如果要跨专业的要看当年的考试大纲。
2021综合奖学金什么时候发放?
本专科在校生中大二以上(含大二)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的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5000元/年,2021年秋季学期一次性到账。
国家助学金金额: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2021年秋季学期、2022年春季学期分两次半额发放,具体发放时间以国家资金拨付时间为准。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奖学金要求?
第一章 宗旨及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建设优良的校风和学风,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及《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问答》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的适用对象:本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专升本学生。
第三条 学院对学生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
第四条 奖学金的评选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严格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 评奖机构及奖励方式
第五条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学院奖学金的组织评定、审查以及对各系评奖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
评委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评委会主任,由教务部、学生工作部的负责人、教师代表以及学生代表等若干人组成。评委会名单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学生工作部负责学生奖励评审的日常工作。
各系须由系领导牵头组建系评审小组,具体负责各系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开展。各系评审小组中须有一定比例的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各系参评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参与各系评审小组的工作。
第六条 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分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第三章 奖励条件及奖励办法
第七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评选年度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三)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助人;
(四)努力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成绩达标;
(五)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良。成绩评定以综合测评分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无补考记录)。综合测评分是学年学业考试成绩的折合分和社会活动与实践附加分的总和。
(六)其他条件:
1. 特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总成绩在全年级排名第1名,且综合测评总成绩90分以上,除公选课外,各门课程第一次考试成绩80分以上;
2. 一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总成绩在全年级排名前2%,且综合测评总成绩80分以上,除公选课外,各门课程第一次考试成绩70分以上;
3. 二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总成绩在全年级排名前5%,且综合测评总成绩75分以上,除公选课外,各门课程第一次考试成绩65分以上;
4. 三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总成绩在全年级排名前10%,且综合测评总成绩70分以上,各门课程第一次考试成绩无不及格。
第八条 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励金额为:特等奖学金5000元,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2000元,三等奖学金1000元。
第四章 申请与评审
第九条 奖学金评选及表彰程序:
(一)学院发布评选通知;
(二)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递交申请书;
(三)各系由系领导、级导师、辅导员及学生代表组成初评小组进行初评,并对初评结果予以公示;
(四)评委会审议初评结果,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五)学院发文公布最终评选结果;
(六)学院召开表彰大会予以表彰。
第十条 评选结果的公示时间:系内不得少于三天,院内不得少于五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对参评人要严格要求,宁缺勿滥:
(一)凡受到学院纪律处分者,一年内取消评奖资格。
(二)凡测评学年内有考试科目不及格者,不得参评;
(三)在奖学金的评选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且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的评奖;
(四)颁奖后,如果发现获奖个人在参评当年有任何不符合获奖条件的,由评委会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及奖金,并在全院通报;
(五)因本条第三、四款取消评奖资格后产生的空缺,不再补报。
第十二条 逸仙新华班学生以逸仙新华班班级为单位参加奖学金评定的,不再参与原专业班级的奖学金评选。
第十三条 对奖学金评选有异议者,可在初评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所在系的评审小组提出异议,系评审小组接到异议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仍有异议,可在接到答复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评委会提出,评委会应在接到异议后十个工作日内形成审查意见,通知参评个人。
第十四条 奖学金的评选工作一般在每年的九月份进行,特殊情况依实际情况而定。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原《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奖学金评定奖励办法》(中新学字〔2007〕2号)同时废止。
专升本看学校奖学金吗?
专升本的话,还是应该看他学校的奖学金都可以看到。学校的安排。
大学怎样拿到奖学金呢?
大一期间很少能有机会拿到奖学金的,一般是到大二开始评上一学年的奖学金,以此类推,大三大四都是评上一学年的奖学金。我在大学期间获得了3次一等专业奖学金,3次国家励志奖学金,3次自胜奖学金,2次三好学生标兵,1次校长奖学金,3次国家助学金,基本每年我获得的奖学金都10000➕了,足够一年的生活费。所以我觉得想要获得奖学金,除了学习要好,排名靠前,最好担任学生干部,加分就更多,比如班级班委,学生会干部等。还要多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因为评奖学金是看综合成绩的,综合成绩就包括智育即考试成绩➕平时参加活动的成绩。
那么大学期间怎样拿到奖学金呢?首先要了解奖学金的分类有校级和国家级的。
校级奖学金包括专业奖学金分一等二等三等 1000~300元,校长奖学金1500元,自胜奖学金1000元,三好学生标兵称号也有1000元奖学金。
一般来说国家级奖学金分为以下几种:
一、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生均3300元,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如有调整,依据当年国家公布的标准为准。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二)具体条件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的推荐条件必须同时符合:(1)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2)学习成绩优异,当学年度无补考科目,当学年度智育积分和综合测评名次均位列班级第一;(3)综合素质特别优秀,大二、专升本学生当年度被推荐为“三好学生”人选;其他年级学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1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并在当年度被推荐为“三好学生”人选;(4)社会实践和创新能力特别突出,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获得院级以上表彰或获得校级科研立项或公开发表过四类以上学术论文或参加各类专业学科竞赛获得校级以上表彰。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条件必须同时符合:
(1)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2)学习成绩优秀,当学年度无补考科目,当年度智育积分和综合测评名次均必须在班级前15%以内;(3)大三、大四学生至少获得过一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4)家庭经济困难,当年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3.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推荐条件必须同时符合:
(1)勤奋学习,积极上进;(2)家庭经济困难,当年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4.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5.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评选及推荐程序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均应在学院范围内统一评选推荐,不得直接将名额分配至学生自然班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在听取班级辅导员汇报的基础上,采取实名票决方式产生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候选人。
2.国家奖学金评选,各学院应按照1:1.5比例差额排序推荐候选人,由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预评后按照1:1比例向校长办公会汇报,由校长办公会确定学校推荐候选人人选。未被推荐为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如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可以再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
3.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候选人,应按照综合测评名次1:1依次推荐。
4.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要由班级评优评奖工作小组完成。各班级要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和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班级评优评奖工作小组;小组人数一般不少于11人,或不少于班级人数的30%;要通过召开班会采用民主投票方式产生学生代表。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和学院范围内公示。国家助学金推荐人选要在贫困生库中采用实名制票决方式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