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10忌(为什么不能随母亲姓科学解释)
结婚10忌,为什么不能随母亲姓科学解释?
人是个讲理的生物,而理随着人类发展也发展变化的,当理变化后又反过来对人的认为产生作用,认为又对人的言行具有支撑功能,从而人及人群又变化中存在与生存的。
人口数量极少的年代,人口增加是最大的事情,人多眼晴多可看见的现状多,对自身安全与防御都有帮助,并人多才可合力大,取获多与反击力强。此为人多实力强。
因此,保卫女人,保护孩子是人及人群第一要务。
所以,才有族长与首长。族长守于驻地,首长带青壮外出采集渔猎。
当时,孩子是由女人肚子里生出来,又由女乳哺养成长的,因此孩子归母亲的。所以族长就是老祖母。而首长是身强力壮技高者担任。这就形成祖母终生任族长,首长因体弱伤衰等随时更换。从而就被后世认定为母系社会。
母系社会是青壮男外出采渔猎把所获携带回驻地,交给族长统一分配及收储保管,长期后所有权归族长了。男成为劳力,且居于驻地外围保护女人与孩子。从而女人拥有一切,男人即打工又保卫女人的看家护院的壮力士了。
当人口渐多渐众,人群与人群间互争地盘,形成打家子。
从而更须人口多,但打家子伤亡太重,没办法自人口快速增多,由是于通婚人群联合共对敌方就形成联盟盟邦式人群。
联盟渐扩延成结盟盟约的非婚人群,也可约盟式了。这个约盟不再由族长主持进行,而渐由在外接触人群广的首长进行。
当通婚联盟扩大成盟约人群时,产生酋长。酋长下辖多个族长。且族长轮流任酋长。
再由首长向更多更远处人群约盟后,形成大酋长,大酋长仍由各酋长轮流担任。
再由首长向更远更众处人群约盟后,形成总酋长,此时各加盟人群只知首长,不知族长了。从而总酋长由男担任,不再有女掺和了。
自此,男强力暴力武力渐占上风,并渐侵食大酋长酋长职位。自此类军队形成。再打家子争地盘则成盟邦集体间的战争式了。
战争的出现,男重要,女转轻。父系替代母系开始,最终族长也由男担任了,从而开始了男拥有一切,女啥都没有式了,包括孩子田地资财等一切在内。
只不过保护女幼不变不改。
当工业化发展后,又有用女人细腻心思的职业出现,渐女人可参加工作拥自生活来源了,再结婚并不比男所得少。这才引出孩子随谁姓的争执了。
这由人口极少土地随意居用用不尽,促孩子只认母不认父的。
当士地由战争胜利分配后,男拥有了一切。
当女人也可参加工作后,引发孩子归谁姓的问题大暴发了。原家只有女儿无男儿的,也娶男入女家,姓随女方式的,只不过太少罢了,没引发现在这么广泛暴热而已。
也就是工业化前,女并不太参加生产劳动及战争,形成母系转父系,工业化后女参加生产劳动了,又引发男占一切不合理的争辩了。
母系绝大多数生物都自然态的如此,仅极少数雄性孵化幼儿的,也少有雌雄共孵幼仔的。
特别是象.狮.猴等都驱成年雄性于群体之外的。这也是人类初期模式。且传沿至今六千年左右时才由父系取代的。
悟空问看后咱也在其上留上点啥。
请问要做哪些准备?
恭喜你啦!
结婚法定程序你首先需要确定自己与相爱已经到了结婚年龄。
然后两人去进行婚检,一般在卫生防疫部门进行。体检报告盖章合格后,去照相馆拍洗两张两寸幸福感十足的双人合影照片;随后带上婚检报告、照片及有效证件、户口本,前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填表。片刻时间,你与爱人的结和就正式被法律保护了。
结婚之惯例那就先去拍组婚纱照,这可是步入婚姻的见证,要漂漂亮亮挂一辈子的哟。
拍完就可以去找双方父母,选定举行婚礼的良辰吉日了;再根据吉日赶紧去酒店预约婚宴,这酒店一般至少都是要提前一个月的,选良辰吉日结婚的人不少,早订下不出错。
结婚之婚礼筹备一个专业婚庆公司的参与,更能让婚礼具有仪式感,更显隆重的气氛。
订下婚庆公司举办婚礼活动日期,排练时间。如果你想省心,糖果酒水、婚庆车辆、甚至开始的酒店预定都可以交给婚庆公司办理。当然这样全包办理业务的人不多,主要是因为费用偏高……
结婚之广而告之然后就是买请帖、买红包、买糖果包、买烟、买酒、买买买........
那些零零碎碎东西的购买数量,在买的时候可以问问商家,他们经验丰富,不会太浪费的.......
然后至少提前一周将请帖亲自一一送出去.......中国人重礼仪,亲自登门,将请帖亲自送到亲戚、朋友手中,更显对邀请者的重视。
结婚之民俗然后按照当地习俗男方父母备好送新娘子的礼物,农村多是彩礼,城市多是首饰或比较有点分量小礼物。
新人小两口结婚筹备期,还需要安排时间,去相互从头到脚买几套服饰,这时候可别心疼钱。
结婚之最后准备就下来就是最后一步:确定伴郎、伴娘,邀约朋友提前一、两天把婚房布置得彩旗飘飘、大红喜字贴满门,让步入者体会到浓浓的喜庆。
最重要一点,新婚戒指!结婚那天千万别忘记带啦......
这个时候女生能住进男方家里去吗?
这种想象现在应该很普遍,有许多年轻人在谈恋爱期间就住在一起也很正常,因为虽然这种关系在没领结婚证之前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法律也没有明文规定,两个人没领结婚证就不能住在一起。
不像以前法律有明文规定“流氓罪”这一罪状,现在没有具体法律法规规定这种行为要承担什么责任。我只说要看女方的选择了,在农村地区可能对于这种事还不是太能接受,所以一般农村的女孩在结婚之前很少有去男方家里去住,即使在一起发生关系了,也一般不会大张旗鼓的住在男方家里,毕竟会有很多流言蜚语,对以后的婚后生活会有一定的影响。
但是也有一些女孩不在乎别人的想法,在结婚之前经常住在男方家里,这种情况我们也没办法,毕竟我们也管不到别人。我的想法是在结婚之前最好不要去男方家里住,即使要在一起也可以到别的地方,因为没结婚就住在男方家里会让人认为你不自重,不自爱。这是我的回答,希望看到的朋友点个关注!谢谢!
一个有心理疾病的人?
始终相信爱的存在和力量。“永远”,不是阿拉伯数字的承诺,而是心中的意念和爱恋。
半生已过,早已不再羡慕年轻热吻甜而又腻的情侣,而是对携手相伴的夫妻充满艳羡和向往。
不要高估人性,也不要低估爱情。人性是复杂的,善恶参半。时间无情又刻毒,揭露数不清的丑恶真相和嘴脸。
无论多精明,从你权衡一段感情利弊的时候,就开始失去了完整的真情。算计多了,幸福自然就少;众生皆苦,只有把心放在一起,日子才能甜。
因为爱情,所以结婚。
合适的年纪遇到合适的人,合适的时候法定终身。左右结婚年纪的,包括情感,经济,事业等多重因素,各项比重因人而异;但爱情,才是灵魂和保险。盲目冲动步入殿堂,无异于是一场赌博;一旦身陷其中,便是进退两难甚至血本无归。
双宋离婚炸开了锅,神仙组合竟也散了!
消息一出,重复最多的评论就是:
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原以为结婚就是结局,即是圆满,如今郎才女貌说散就散。
爱在时,浓烈;爱散时,陌生。
婚姻如书,华章开篇,使人疯狂;其余都是平铺直叙,寡淡清欢。相处不易,相守更难。余生步履蹒跚,不能全靠蜜语甜言。
恋爱阶段浪漫,同居打回原形。突然发现,了解和接纳只在精神层面,未曾真正认识却已经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或许习惯上的差异,需要磨合适应,但对于新婚伊始本以为完美的回忆,残缺确实有些残忍。如果一开始就选择妥协,生活未见得容易,余生反而更加艰难。
缺乏信心,才把婚姻变成爱情的坟墓。
婚姻从不完美,面对柴米油盐互谅不埋怨,一样可以幸福。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却没有改变对方的权利。婚姻里,合不合适比对错更要命,不合适本身就是错。而对的结合是彼此成长和相互成就。
梦想与现实殊途同归,只有因爱结合,才能如愿以偿。
真的不可以和大自己10岁的女人在一起吗?
对发问亮本我之见有三: 一,现代人,理念,观念,认知大有长进,开放,包容。 二,政府婚法,只规定最低年龄,男22岁,女20岁。 没有规定大多少,小多少的条件。 三,俩人相好,彼此处着顺眼,舒服,即办证就可成家立业,开张营业。 由上,婚姻是处情,一个情,奇妙无比,对此,政府婚法精神十分科学,人性。 婚姻,不讲种族,地区,宗教,地位等等,只有一点,爱,被爱。 俩人好上了,过日子,里里外外,还有不便直讲的那些事,幸福,愉悦,解渴足矣。 其它,众友均是明白人,不必细说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