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不好成孤儿(到底应该不应该替父还债)

2023-02-05 13:25:03 37阅读

考不好成孤儿,到底应该不应该替父还债?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萨沙说一说自己的观点。

这事其实很复杂。

2012年,女孩的父亲将妻子和岳母杀死,还分尸,就藏在出售这个房子的地下室。

杀死两人后的第二天,女孩的父亲将自己唯一的房子以55万元低价,出售给一个买家王某,双方签订合同。

杀人犯告诉王某第二日再去办理购房合同,之后就带着钱逃离了这个城市。王某发现联系不上对方,立即报警。

王某也很厉害,随后直接入住房内,成为实际使用人。

即便警方已经在盖屋地下室发现尸体,他仍然占据房屋。

大家看着一条:2018年6月,法院对此案宣判,认定王某购买的陈某名下房产为陈某与被陈某杀害的妻子的共同财产,陈某享有不完全处分权,认定二人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无效

既然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妻子在签合同前一天,就被害甚至被分尸,不可能来签这个字。显然这个合同是无效,也不可能成功过户。

一般认为,这很可能是杀人犯的一个诈骗行为,目的是杀人后筹钱跑路。

杀人犯本来就是赌鬼,欠了一屁股的赌债,因妻子、岳母拒绝继续为他借钱还债,这才杀人分尸。

此时,他并没有跑路的经费,只得以房子作为诱饵骗钱。

随后,杀人犯带着刚满1岁的女儿潜逃,将女儿交给爷爷奶奶照顾。

骗到的55万元,其中35万元自己携带用于跑路,其余20万交给他的大哥,也就是孩子伯父,用于孩子将来的生活费。

大概10个月后,父亲跑路中被捕,后判处死刑,死刑早已执行。

这35万元的去向有很多种说法,总之买家王某是无法拿到的。

而之前,大哥将20万交给自己父亲,也就是实际抚养孩子的爷爷。然而,爷爷突发重病进行了手术,将其中15万元拿来救命。

于是,这20万元也就没了。

由于爷爷没有抚养能力,经过法院协调,孩子交给外公抚养。

而此时那套房子过户失败,作为遗产由孩子、孩子的爷爷奶奶和外公继承。

老人们全部放弃继承权,这样房子就由孩子一个人继承。

2015年底法院对该房子进行预查封,王某始终实际控制这个房子,并且出租多年。

一说这8年内,每年租金有数万元,一共获得租金二三十万元。这也是网上传闻,具体是不是不能确定。

王某期间不断起诉,2017年3月,王某要求解除预查封,判令购房合同有效,被法院驳回。

2018年王某起诉,要求解除房屋转让合同,返还55万购房款。

2020年法院二审宣判,判合令同无效,由孩子、爷爷奶奶、外公归还卖房55万元所得。

2020年11年,因这些人都没有能力返还55万,法院第二次向所有人,包括9岁小孩发布限制消费令。

该案件个人认为是这样。

第一房屋合同根本就是无效的,也就谈不上房子属于谁,房子就是孩子的。

房屋本来就是女孩的父母共同所有,父亲无权单方面将房屋出售,这个合同直接就作废了。

至于杀人犯诈骗55万后跑路,买家王某需要做的,是希望公安机会追回赃款。

其中35万被杀人犯挥霍无法追回,剩下20万交给孩子爷爷做手术用掉,王某理应起诉孩子爷爷,要求归还20万,同孩子没有任何关系。

至于杀人犯挥霍的35万,也可以申请从杀人犯生前财产中获得索赔。

但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王某只能在房款一半,也就是27.5万内申请。

但是,王某这么多年出租房屋,获得的租金也是很多的,一说有34万之多。

而现在房屋所有人是孩子,买家王某必须将这么多租金归还孩子。

这是两码事,要分开来说,一码归一码。

如果租金反而高于王某应得的赔偿,还要将多余部分退还给孩子。

王某拒不归还,应该列为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

现在事情全都反过来了。

另外,买家王某如果明知道房屋是杀人犯夫妻双方所有,仍然坚持买房,签订这种无效合同,试图低价买房,也是存在一定过失的。

在判决时,应该根据王某过失,相对减少赔偿的数额。

我想知道历史上有什么稀奇古怪的故事?

这个人的人生,简直就像是小说里穿越到清朝,开了现代外挂的主人公,虽然他确确实实存在于历史里,但是却没多少人真的认识他,堪称“稀奇古怪”!

“落榜”的学霸——徐寿

徐寿,号雪村,出生于1818年,也就是嘉庆年间江苏无锡的一个没落地主家里。5岁那年,徐寿的父亲去世,家境更是雪上加霜。徐寿的母亲就对徐寿十分严格,希望他能考取功名,好光复门楣。徐寿因此从小饱读诗书,十分争气,连邻居都夸赞不绝,活生生是一个“别人家的孩子”。

不仅饱读诗书,徐寿还喜欢手工,经常天马行空地“创造”一些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这样活泛的思想在当时有些格格不入,尤其是他将面临的科举考试,八股文的固定思维让徐寿十分痛苦。果不其然,他连当地的“童子试”都没通过,让母亲大失所望。

“尝一应童子试,以为无裨实用,弃去。”

徐寿很快就意识到,自己跟科举没什么缘分,于是索性不再赶考,不久之后,徐寿的母亲也去世了,徐寿因此更加专心投入到科学创造中去。在这期间,他博览群书,创造出自制指南针、象限仪、自鸣钟等等,这样精巧的手艺,让他无意之间认识了同是“科学发烧友”的华蘅芳,两人就像是“学霸组合”,从此,在清朝的科学界大刀阔斧地施展自己的才华。

全能手艺匠人+细心理论家+金主外交家组合

话说徐寿和华蘅芳结为知己,两人经常一同“淘宝”,发现那些知识点丰富而独特的书本,都会买下来细细研读,比如看到一本《博物新编》,两人不仅读了很多次,还亲自动手实践,想要做三棱镜的光学实验,华蘅芳二话不说回家取了祖传的水晶图章来磨镜。还有很多西方的新奇事物,他们俩也时常一一去了解看透。

过了不久,中国被迫打开国门,西方列强的侵入让清朝不得不自救,发动了洋务运动。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徐寿和华蘅芳陡然成为炙手可热的人才。曾国藩设立安庆军械所,聘请徐寿和华蘅芳来设计军械。

两人经常跑去看洋人的蒸汽机和轮船构造,久而久之,心里也有数儿了,徐寿就自己动手,一样样地制造零件,华蘅芳也用自己的“数学技能”来帮他画图、计算等,曾国藩则利用自己朝廷大臣的身份,为他们拉资金等。

就这样,当年的艰苦环境下,1865年,中国人还是造出了第一艘蒸汽机明轮船——黄鹄号,其中的蒸汽机几乎是纯手工制作,堪称神奇。同治皇帝御因此赐给徐寿一块“天下第一巧匠”的牌匾。

随后,徐寿又接着制造出中国第一艘明轮兵船“恬吉号”,从各方面碾压当时的日本。日本的第一艘国产轮船——千代田号,马力只有64匹,而恬吉号的马力高达392匹,这样一对比,就能看出徐寿制作的轮船到底有多厉害!

1869年,徐寿设计并制造出了中国第一艘螺旋桨轮船“操江号”。只可惜,光绪二十年被日军俘获,操江号是最后一艘退出使用的北洋舰队军舰。

总而言之,徐寿领衔下制造出的轮船和蒸汽机,让中国勉强地跟上了当时的世界工业发展的脚步,甚至支撑着岌岌可危的清朝与列强的战斗。

引入西方科学知识的领头羊

徐寿不仅仅是一个手工匠人,他目光长远,希望先进科学的理论知识能传遍中国。只可惜,当时的朝廷无心再扶持这种长期投入的“项目”,国人又被八股文思想腐蚀深刻。

但徐寿没有放弃,他和华蘅芳、以及西方传教士傅兰雅联合创建了月刊《格致汇编》,用来传播西方科学知识。

随后,徐寿又和时任英国驻沪总领事麦华佗联合创办“格致书院”,是上海近代第一所“中外合作学校”。

这些还不是徐寿最著名的贡献,现在初中生高中生们人人都得背诵的化学元素周期表,也是徐寿的“作品”之一,你们知道吗?

徐寿想把西方的化学元素周期表翻译成中文,像日本,他们的化学元素周期表每个元素都是直接将希腊语音译成日文,每个元素都长长的一串名字,十分晦涩难记。而徐寿想出来的办法,就是直接将每个元素的发音首音节音译为中文,一些金属元素,就在中文加个“金”的偏旁。这才让我国的化学元素周期表大大简化。

1881年3月10日,英国著名科学杂志《NATURE》上出现了一篇题为《声学在中国》的文章。这篇文章不是徐寿投稿,但是作者转载翻译了徐寿的文章,其中他对传统声学定律“空气柱的振动模式”(即伯努利定律),提出质疑,并用现代的科学矫正了一项古老的定律。

因此,徐寿被公认为是第一个在《nature》上发表期刊的中国人。在当时简陋的科研环境下,前辈尚能在世界高知面前展露头角,实在令后人自觉赧颜。

中国的“诺贝尔”——徐寿的儿子徐建寅

1884年,徐寿在格致学院逝世,他的儿子徐建寅接过先父的遗愿,继续为中国科研发展而努力,被人赞誉:“一人足抵洋匠数人”。

他在千百次失败中,终于研制出硫酸,从此,外国再也无法垄断我国的硫酸市场。

徐建寅还亲自去欧洲为北洋水师买下了定远和镇远舰,成为甲午战争的主力舰。

随后,张之洞安排徐建寅去钢药局去研制炮弹,这是徐建寅最擅长的领域,他深知责任重大,于是事必躬亲,甚至亲自试炼火药。终于在一次“无烟火药”演示中,突发意外身亡,最后尸身无存,全身只找回了一只穿着大清官靴的脚。

结语

徐寿出生在封建和落后的清朝,却偏长成了极具眼光和智慧的“现代人”模样。阅览徐寿的一生作为,真的有一种“穿越者”的震撼感,不可谓不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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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当初中忍考试打不过一只熊?

对于这个问题,简单说说理解。

首先这两件事情发生的时间跨度有点大。香磷本事就是个孤儿,属于漩涡一族。中忍考试那会,香磷是作为草之国参加中忍的,这个过程中因为和同伴走失然后遇到了熊的袭击。这个时候香磷作为一个孤儿,一个被灭族的孤儿,没背景,没后台,没人培养实力不可能会有多强,而且当时年龄也不算大还是个女生。而本身就不是战斗形忍者,当时无助的情况下,被熊袭击而害怕打不过很正常,那可是死亡森林里的大熊。

然后说香磷金刚封锁的封印术用破了木遁~真数千手。这个时候的香磷实力在大蛇丸哪里已经有了提升。而且这是什么时候,这个时候佐助已经濒临死亡,香磷是想去救佐助的,阿飞出来阻挡大蛇丸香磷等,也是香磷急了,直接激发了漩涡一族特有的金刚封锁的封印术,破了阿飞的真数千手。

不同的时间不同的空间不同的心情和不同的人,也就有了这不同的结果。

不知道怎么辅导孩子写作业?

细节决定成败!

这样的话,我要先恭喜你,你具有了把孩子教育好的要素之一,那就是比较充裕的时间!

你有想把孩子教育好的主观愿望,也想付诸实施,那么你就更容易取得成功。至于你提出来的由于自己学历不高,不知道如何辅导孩子学习就是方法的问题了,而方法却是可以学会的。

我有一位朋友,他放弃了自己升职的机会,把精力更多的投入到孩子的教育上,如今他的孩子已经进入清华大学物理系,学习成绩斐然,是一个非常出色的孩子。我就以他为例向你介绍方法,我自己的孩子现在就读211大学,相对差一点,就不拿我自己说话了。

那个孩子没有像别人夸奖其他孩子那样的形容词,什么聪明外露,一看就有灵气什么的都与他无关,这就是个看起来很普通的孩子。

他的父母因为孩子教育的问题做出了一个决定,孩子的父亲性格细致,温和,所以夫妻二人决定父亲放弃工作方面的追求,以他为主,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孩子身上。

然后就是长期的陪伴。

对了,这位父亲的学历是大学毕业,应该比你说自己的情况好些,但是这不是重点。

这位父亲从孩子小学的时候就开始注重孩子的独立思考,虽然他一直都陪在孩子身边,却不会轻易帮孩子完成什么任务,总是以启发的态度去引导孩子,让孩子养成深入思考的好习惯,他的主要任务就是督促和陪伴,每天晚上都会陪着孩子写完作业,每一次作业写完后都认真检查,对孩子出现的每一个错误都有记载,然后对这个错误必须弄清楚才算结束。

在小学期间,他陪着孩子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这一点非常重要!

这中间还有许多细节,比如关心孩子的生活,游戏,同学关系等等,但是每次都是以启发式的态度面对孩子的疑惑,然后对孩子拿出的办法予以表扬,而后再说出自己的方法,与孩子一起分析,这样的耐心和细致真的是让人敬服。

然后到了初中,此时孩子的学习习惯已经养成,可是他依然没有放弃陪伴,这几乎成了他生命中的一部分。

我曾经看过他给孩子制作的错题集,在我看到那个本子的时候,我简直惊讶了!那是一个多么细致入微的父亲啊!那个本子就如同一件工艺品一样精致!由此可见他是多么的在意孩子的学习!

不出所料的,他的孩子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绩进入了高中,但却是被省城的一个知名重点高中录取了,之后他就开始了长达三年的两地奔波。三年以后修成正果,考进了清华大学物理系!

你看,孩子良好的学习习惯养成之后,需要家长做的就没那么多了,只要在生活上,心理上多加关心就可以了。

看你的说法,你的孩子应该不大,正是树立良好学习习惯的重要时期,小学的知识一般问题不大,实在不行可以找一些课外的辅导,但是必须让孩子树立独立思考的习惯,不能过于依赖外力的帮助,而你的耐心和循循善诱才是孩子进步的关键。

如果你的孩子已经到了初中,这时候再想帮孩子树立好的学习习惯的话就艰难了很多,但是这依然是有机会的,只是需要你拿出更多的耐心和陪伴了。

这么多的话写下来,基本就是这几句话。

第一,你有时间陪伴孩子成长,

第二,你有决心培养孩子的学习,

第三,你愿意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关注孩子的细节,

有了这几点,其他的问题都是有办法解决的。

我自己的孩子只是中等的智力水平,一直都是孩子的母亲在陪着,但是后来因为生意上的事情多,初中有些放松,所以成绩有些起伏,等到高中的时候,因为我们缺少对孩子独立思考方面的引导和细节方面的一些问题,所以最终的结果低于我们的预期,事后我们总结,那是因为我们付出的不够,得到这样的结果就是理所应当了。

教育孩子是一件长期的事情,细节问题非常重要,不能放松对自己和对孩子的要求,努力到位了,一定会有好的果实,加油!

现实中有没有案例?

文革时期有个老教授被打成了右派,据说他的老伴早已去逝,唯一的女儿也去了国外。他孤单一人下放在我们这里监督劳动改造。来到我们这里后,被按排在菜园里种菜。

那时他已经五六十岁,白天劳动,晚上还要不断的接受批判。菜园子里的一间小屋,七漏八淌,根本不能遮风挡雨。渐渐他的身体变的越来越差,尤其是刮风下雨天,生活很不方便。

在邻近菜园子旁边,住有一个十四五岁的孩子,也是他命运多舛,小小年纪,就先后失去了父母。生产队为了照顾他,就让他看看庄稼,放一放牲畜,按排些轻松的活让他干。就这样,日子勉强还算过的去。

由于离的很近,这孩子没事时,常常到菜园子里找老人玩,看到老人有什么不方便的,就帮着做,渐渐两人也就熟了起来。后来,每到夏天,这孩子就陪着老人睡在菜园子里,冬天菜园子里没了蔬菜,二人就住在孩子的家里,两个苦命的人也算相互有了伴。

老教授发现这孩子非常聪明,闲暇之余就指导他学习文化课。经过几年的努力,这孩子学到了很多知识。恢复高考那年,这孩子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

后来老教授也得到平反,由于年事已高,那男孩子参加工作以后,就把老教授接去了自己身边,一直侍奉到老。这也是两个善良人共同的福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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