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水案例(人溺水六七个小时还有可能生还吗)
溺水案例,人溺水六七个小时还有可能生还吗?
真是案例,老家农村一群小孩子跑去河边洗碗,有个最小的才七岁不会游泳,就站在河边看,其中一个小孩想吓唬他,就假装把他往河里推,结果真就掉下去了,这群小孩子看到有人溺水了就吓到了,一溜烟的全都跑回家躲起来了。后来溺水小孩的家长看到隔壁的小孩子在家里,就问他有没有看到他孙子,小孩就说滚到河里去了。小孩奶奶吓得瘫坐在地,小孩的爷爷在旁边也听到了,急忙拖着小孩往河边跑,边跑边大声喊有人淹死了。附近的村民听到了全都跟着去了,然后在河边,找了我们村里那个打鱼的,花了十几分钟用渔网吧溺水的小孩给捞起来了。小孩的奶奶这时也来到了河边,看到所以的尸体都晕过去了。尸体一上岸,有个大伯就提着小孩的脚,身体向下,来回的跑,跑累了又拿他爷爷,让他也拿着来回跑,这个过程中嘴巴里流出来一些水,跑了有十几分钟,居然醒了卧槽。我觉得挺神奇的,就去查阅资料,才知道这样的案例其实并不少,主要是因为孩子年龄小,在水里也是有氧气的,人的皮肤也可以吸收一些氧气,让人处于假死状态,只要营救即使,就有一定几率救活,但是一般也就几十分钟,像你说的几个小时的那就不清楚了!
人贩子有多恐怖?
人贩子是这个世界上最肮脏的人,他们应该受到更严厉的惩处。
乱劈柴少年时期亲身经历过两件小孩被拐的事件,大家可以看看人贩子有多么的可恶,有多么的可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当时的社会经过十年的改革开放,社会活动、商业活动相当的活跃,但是地处内地长江沿岸的那个小县城还是一如既往的贫穷,更别说县城下面的小乡镇了。乱劈柴的故乡是在一个镇上,这个镇处于两省交界的地方,流动人口比较多,时不时地发生点治安事件在所难免。不幸的是,我曾经的邻居家小孩在一天中午时分丢了,这个小孩的爷爷领着自己的孙子去亲戚家吃饭,走到集市口,遇到一个外地人问路,他还拿着地图,说一口广东话。老人家很热情,一直盯着地图给那个外乡人指指点点。大概几分钟时间,拿着地图的外乡人满意地走了,出了路口就上了一辆面包车。当老年人转身看自己4岁的孙子的时候,发现孩子不见了,老爷子以为在附近店里看动画片,他就挨着店里去找,可是找了一圈也没有发现孩子。老爷子急了,立刻到家里叫人到集市寻找,依然一无所获。家里人一边继续找,一边去派出所报警。在那个时代,警方对于人口失踪有一个规定,必须是24小时以后才给予立案。孩子肯定是被人贩子拐跑了,通过老爷子的描述,那位找他问路的人一定是同伙,他负责转移老爷子的视线,另外的人负责将孩子拐走。这家人发动所有的亲戚朋友到处找,但是这个镇太过特殊了,地处两省交界处,有临着长江,离县城也不远,码头、车站都很多,更何况还有两条国道交汇于此。找了三、四天,孩子依然没有音讯,老爷子受不了儿媳妇的埋怨,在一个夜里跳了池塘,自杀了。老爷子死了,孩子的父母离了婚,母亲回了娘家,受不了孩子丢失,公公被逼自杀的刺激,也变得神经兮兮的。最痛苦的莫过于孩子的父亲,他记得自杀的老父亲说过,那个人贩子说的是广东一带的话,孩子可能被拐到了南方。他决定去广东,一边打工,一边找寻孩子。过了三年多,他找到了他的儿子,在一次寻找孩子的过程中,他发现在一个闹市街口有一个缺胳膊、断一只脚的孩子很像他的儿子,虽然三年没有看到了,他记得孩子的耳垂下面有颗红痣。这个正在乞讨的残疾小孩正好也有那么一颗痣。三年的变化很大,孩子又在成长,父亲选择报警,当警察来后,父亲仔细端详这个孩子,是他,真的是他的儿子。那个残疾的乞讨小孩还记得家乡的话,警方立刻对孩子进行了询问,他是被他的“养父”带出来乞讨的。警方通过多方找寻,终于找到了他的“养父”,原来这个孩子是他买来的,据说让残疾的小孩出来乞讨很赚钱。这个孩子已经被转手两次了,在上一个“养父”手里,对方将孩子的手足弄残疾,这样才能够博得更多人的同情。警方始终没有找到将孩子弄残疾的“养父”,7岁多的孩子也说不清楚他到底怎么到了这里来,只知道自从上了一辆车后,没有一个人对他好,他的手脚是在5岁的时候被弄断的。孩子的父亲放声大哭,跪在地上以头不断地撞地,撞得满头鲜血长流,他只有一个述求,求求警方找到那些人贩子......孩子被父亲接回了老家,直到现在还在,只是变成了一个不多言语的残疾人。另外一件事情可以看出大家对于人贩子是多么的痛恨。还是在这个县城里,1993年的夏天,在县城车站广场上,两个人贩子将坐在广场木椅子上睡着了的一个小孩抱起,正打算往路边的车上走。突然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从旁边的一个杂货店里冲了出来,原来这个男人是孩子的舅舅。天气热,舅舅将熟睡的孩子放在木椅上,自己边上的店里买瓶水,没想到人贩子就这么一分钟的时间就盯上了孩子。舅舅冲到车面前,一把将孩子要夺回来,没想到车上反而下来一女两男,要抢夺孩子。舅舅一边抢孩子,一边大吼一声:“有人抢小孩”。呼的一下,路边的几个年轻人冲了过来,从着装、头发来看,就是本地的“二流子”,这些人平常里喝个酒、打个架、调戏一下小姑娘什么的,没事儿还找点事,现在听到有人抢孩子。打!几个年轻人上来就将车里下来的人一顿乱揍,舅舅将孩子交给一个认识的女人手中后,也加入了殴打三个人贩子的混战中去。打了大概十多分钟,附近的警察赶了过来,将所有人控制起来,这个时候才发现其中一个男性人贩子痛苦地蹲在地上打滚,警方叫来警车和救护车,一边把所有人带到了派出所,一边把那个受伤的人贩子送到医院。救护车走到路上,那个受伤的人贩子断气了,后来在医院经过检查,他的脾脏被打破了,内部大出血,死了。经过审讯,这是一个专门拐卖儿童的团伙,这三个人负责拐卖,还有几个人负责售卖,警方通过抓获的两个人将这个团伙一锅给端了。至于那个死去的人贩子,派出所的说法是,此人拐卖儿童,在人民群众的制止过程中,自己不慎摔倒,导致内脏破裂,意外死亡。人贩子真的非常的可恨、可恶,真心希望加强对人贩子的打击力度,没有一个家庭能够承受孩子丢失的那种痛苦。辽宁台安溺水身亡事件?
实在是太惨了,不知道家长该怎样才能熬过接下来的日子。
评论责任归属毫无意义,类似的惨剧年年都有发生,仅仅依靠宣传教育还是不够。人性亲水,有学者也分析过人类有很多特征说明是源自于海洋,如人类与水生哺乳动物一样有皮下脂肪层,而其他灵长类动物没有。人类是灵长类动物中唯一需要食用盐的,而海水中富含盐类。人类与水生哺乳动物一样没有(或基本没有)体毛。人类有第四眼睑的痕迹,其他灵长类动物没有,而第四眼睑是水生动物才会有的。
应该规定学校必须修建泳池,哪怕偏远条件差的学校也不难执行。挖个坑,地下取水成本不会太高。让学生在夏季有个戏水的地方。
说起来简单恐怕执行就困难了。校方恐怕很难揽这个苦差事。卫生,安全责任全来了。希望有责任感的校长多一些,哪怕麻烦不断,也总比放学后为了免责把学生清理出去图心静强的多。
七旬老人救起13岁落水女孩?
首先,为滑县七旬老人点个赞,冒着生命危险救人,太有勇气了,比有些年轻人都厉害👍!
就前一段时间,新闻还报道西湖溺水身亡了父子两人,孩子落水,父亲去救,结果2个人都遇难了,酿成一个家庭的悲剧,就是这个地方。这次老人出手相救,不仅仅挽救了一个生命,更是挽救了一个家庭!如果女孩不幸遇难,那他的同伴心里也会有一生的阴影,大家都要感谢这个老人!
这也是一个聪明机智的老人,临危不乱,安排好绳子和救生圈,增加了自身的安全和救人成功率,看来老人还是非常有经验的,有些落水的人急于求救,会死死抱住或抓住救援的人,造成双双溺亡,最好的方式是让落水者抓住绳子或者杆子拉上啦,但是这个案例女孩已经失去知觉,只能老人近身去救了。
弘扬正能量,公安为老人还有一同施救的人申请见义勇为,让更多的传递这样的正能量,悲剧就能少发生一些!但是切记要临危不乱,根据自己的实力选择安全的施救方案!
下图为道口西湖
你怎么看北京双胞胎姐妹青岛溺水遇难这件事?
谢邀,
对不起一定会有人说你别再责怪,裴元槿,裴元桐的妈妈了,它心痛欲绝,别在给伤口撒盐了。
但做为不是当事人,我也责任说出自己对这一问题真实想法,和尽量提醒粗心大意的家长别在因自己的对出生后的孩子幼时的“心有旁鹜”,没能专心致志,粗心大意,简直就达到了不配做妈妈与“傻缺”而断送了孩子的性命。
别管是外出是旅游还是串亲戚,家长居然能把俩8岁孩子放在你大人视线之外!(无语)
就是在家才8岁呀还是俩?天呢?你们可真是“留洋学院”,城市派,先进,高雅,“贵族”理念一派的。
(DNA) (DNA) 就是现在青年人,没经验又缺乏,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姥爷姥姥在身边指导
那你的心该是有多大呀???冥冥之中欲生俱来的(动物都通灵)观照,看护好自己(宝宝)孩子。这事那用谁谁来交的吗?这是你心底做为母性自然的一种戒备与呼唤呢?
而且丢孩子,抢孩子的事时常见诸新闻报道,你多大心?多大胆啊?
我为你俩个孩子万分痛心!不会为一个有知识有文化,心智成熟,在世界上有三十年左右生活经验的一位做为孩子妈妈的成人而有一丝同情,原谅!
你的“心不在孩”那一刻为什么偏离做为母亲心系宝宝的轨道?天呢!上帝,那一二分钟你在做什么?你的那一刻在想什么?……
不可原谅你的心太大,你这妈不合格呀!不合格!
无法用贴切的词汇赋予你,你自责一生也在情在理。
你去哪些原谅,体量你的哪些善良,心软的人们知道你现在,愿意用自己的死换取孩子的生命的人们哪里去暖一暖你的心吧,去忏悔去吧它们是真心体量你!原凉你!拯救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