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推(工作中如何应对那些爱推工作和不配合你工作的人)

2023-02-08 06:20:03 38阅读

软推,工作中如何应对那些爱推工作和不配合你工作的人?

首先得弄清楚,工作中那些喜欢把工作推给别人,不负责任的人,为什么会这样?

不配合你工作也有其原因,弄清楚原因以后才能对症下药,采取正确的做法让他负起自己的工作责任,从而配合你的工作,形成团队凝聚力。

爱推工作,个人认为主要有三点原因。公司团队管理及建设落后、员工绩效考评和职位进阶制度不完善和文化氛围差是主要因素;还有员工自我管理太差、缺乏经验“”敬业精神和职业情操;员工工作态度不积极、不端正,缺乏荣誉感。1、工作态度不积极、不端正,消极怠工。职场上有很多很大一部分人就是对工作不负责、不积极,也不主动配合,团队凝聚力非常低。

这种消极怠工的员工就保持这种状态,而且不思进取与公司的文化氛围、团队管理制度和建设以及员工绩效考核等有着深刻关系。

如果公司整个文化氛围是一种沉闷、松垮和慢节奏的氛围,那么员工就会逐渐适应这种工作节奏和感觉,久而久之就会形成懒散、对工作敷衍了之的节奏。

同时,如果部门主管或者公司领导层做事也是慢悠悠、不急不慌,不讲究效率和节奏的话,那更对公司团队建设有着深远不积极一下。

2、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公司管理制度松散,不严苛,对员工缺少制度约束和绩效考核。

像有些小私企,管理制度和公司架构、岗位和级别分类都不是很严谨,非常随意和自由,而且对于员工岗位绩效和能力高低评估和评价也没有一个非常有效的评价标准和管理体系。

就会形成这种松散、没有责任感的工作氛围和员工表现。

3、员工自我管理太差,做没有敬业精神和责任感,对公司形象和权益缺乏荣誉感,也缺乏团队凝聚力和集体意识。

这里的自我管理太差,包括工作时间不珍惜、不遵守,该工作的时候工作,下班了去加班。

很多上班时间都是在做无用功,或者自我犹豫,徒耗钱粮。

——核心观点:

由于长久的这种懒散、缺乏工作效益和质量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就会形成缺乏敬业精神精神,上一天班撞一天钟,对自己的工作岗位毫无敬畏之心和责任意识。

久而久之,就混成了“老油条”。

由于公司的团队缺乏激励机制和团队建设活动,使得员工一段时间工作过后就会乏力,既缺乏工作精神,也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漠不关心。

觉得,我只要在公司待够上班时间,算一天的工,到月底拿到工资就行了。

至于公司业务前景的光明与否、盈利多少都与自己无关,从而就缺乏一种对公司的荣誉感和热爱之情。

如果纵容这种思想和情绪泛滥,这种员工就真是完全混日子的员工,不会创造出任何实际效益。

不配合工作,一方面是员工之间工作衔接和配合不佳,从而没有形成具有凝聚力的团队精神。另一方面是员工不信服和认可你的工作才能,脾气不对口。1、员工之间工作衔接和配合不佳,这就是整个团队的“气质”问题,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

由于公司管理体质和制度有问题,使得公司团队建设缺乏凝聚力和活力(之间相互不配合、不协作,沟通没有效率、执行无法流畅),从而导致员工工作不负责、混日子的现状。

第二个方面:

由于公司整个工作环境和文化氛围是松散、不注重高效和效率和慢悠悠的节奏,就会让员工在工作中失去了工作自律精神,缺乏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和创造工作价值的进取精神。

一般表现是,员工之间相互不沟通,甚至怕沟通。你干你的,我干我的,相互互补干扰。

如果遇到一个新的工作环境,沟通和配合就非常惨,使得双方都不能理解意图和明确目的,效率就会非常低下。

2、更重要的一点是,员工不认可你的工作能力,对你没有信服力。

这就是员工相互之间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不认可,从而你看不起我、我也看不起你的相互较劲的局面。既不利于团队团结和凝聚力,也容易在员工之间产生内斗和不和谐的竞争,会不利于公司文化氛围建设和业务发展。

员工之间相互竞争是好事, 但如果相互影响了正常的业务发展,和做任务的完成就是坏事。

同时,也给其他同事造成的不良影响,甚至有时候“会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影响整个团队的和谐。

清楚了员工之间相互推诿工作和不配合的深层原因,就可以采取进退有度、软硬兼施的办法,化解这一问题。1、从公司顶层设计、制度建设和团队管理上看,所有制度的形成都应该以简化工作流程、梳通有效沟通和衔接,最大程度提高工作效率和价值为核心和依据。

——核心观点:

一个公司就应该根据公司业务的特殊性和灵活性,制定高效、严谨和创新的工作管理和用人机制,这种机制的形成应该是经过长时间的工作成本,工作时间和工作价值的不断试错、不断修正和不断检验所形成的光强和运营机制。

同时,这种机制往往带有企业独特的文化和魅力,其他公司没有也是一种合理化的,带有企业特性的市场化运营机制。

这也是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一环。

例如,今年年初,中国电信成立子公司天翼智慧家庭科技有限公司,在运作机制上就进行了创新治理架构上设执行董事兼任总经理,党委书记,通过负面清单方式,管理机制选加码对执行董事的放权力度。

明确禁止事项外,其他事项拥有绝对自主决策浅,使得不会产生令出多门、胡乱决策的情况。人才管理上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儿,从而通过该制度实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总结:

该公司所有制度的设立和框架建设,核心就在于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工作流程。同时,权力收缩和集权,确保管理和权威的有效性。2、公司员工曾在保质保量完成岗位工作职责,适应以不断突破自我岗位舒服度、不断提升专业技能,讲求实效,成果和价值为导向,而不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午。虽然工作不会出现错误,但却很难有创造新价值的产生和做出超出预期的岗位贡献。

——核心观点:

既然没有制度的约束,就建立制度的约束;没有责任的压力,就建立责任的压力。从而不断鞭策、约束和激励员工去克服自己的弱点、去对工作负责和尽责,形成一种极强的职业精神和素养。

由于员工自我岗位管理太差,对工作缺乏敬业精神和责任感,就需要建立绩效考核制度、优秀员工评选制度和员工进阶和薪酬涨幅制度。

通过这四种涉及员工核心权益和岗位晋升的制度,让员工确实感受到,工作能力的重要性,工作岗位职责的不可推卸和你在公司薪酬和岗位晋升对你个人的重要意义。

技术部门和运营部门,应该根据部门实际情况确立绩效和考评,还包括考勤、加班等。人事行政和后勤保障部门,也应该根据职责和工龄、贡献程度,确立相应的考核和评价制度。

这样就可以拉紧员工松散、不负责任的这根弦,而且让他越绷越紧。

相应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就会逐步提高,责任感也不断体现。

就不会再有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过日子的心里还堵,而是情绪高涨的情绪,打了鸡血的向前冲的劲头。

同事之间相互相处是需要很高的职场情商和智慧去恰当相处和交流,从而不断获得同事的认同,并形成信服力。

职场中,咱是员工对你的敌对和排斥以及斗争,从而在工作上不配合你,甚至打压对付你,作为本质的原因就在于,相互之间没有建立起互相认同感。

因为职场是众多性格的人不同的利益集体,复杂的体制机制和社会关系综合而成的关系网。洁身自好、只顾本职,还远远不够。你需要去善于处理领导和员工之间的关系,维护好共同利益之上的相互利益,连接才是根本。

跟同事相处也是一门职场艺术,个人提供以下三点建议。

1、和同事相处,树立自己良好的个人形象和处事风格,是获得认可和相处融洽的第一步。

一个人的良好形象,一定是人见人爱的。有一个必要的前提条件,就是同事和你相处是舒服、放松的,不会对你产生排斥情绪和讨厌的状态。这就要求你给同事的表现是积极乐观,善于帮助同事善解人意和富有同情心。

在工作的时候能帮助的尽量帮助,能提供自己意见的,尽量在不触犯同事自尊和权益的前提下,充分展示自己。

但是不能太乐于助人、乐善好施,这样会给领导和同事留下一个“老好人”的形象。

2、坚持自己做事的原则和底线,不能做“两面派”,拉“小帮派”或者形成几个圈子。即给同事住临你自己的界限和边界,越界就是“犯规”,就是冒犯你。

虽说在公司之中,拉帮结派现象严重存在,甚至成了一种不正之风,这种行为虽然公司表面上是禁止和不允许的,因为它不仅影响公司团结和员工之间的关系,更会对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形成不良影响。

——核心观点:

所以,你要坚持自己做事的原则和底线,不能因为喜好和工作分配融入不正之风的圈子,影响团结。如果你是老板看中的人才,那就做到不偏不倚,不能只听从领导的吩咐而自高自大,不接受同志之间的相互关心和帮助,这样的人注定是没有朋友的。3、同事之间相处多用正面情绪表达和处理,不能消极怠工、制造麻烦。

职场有两大忌,一是背地里评论老板和员工,且都是负面评价和不好的言论。

虽然这种现象避免不了,但自己一定要洁身自好,把自己摘干净,不然你看见别人在那议论纷纷,背地里窃窃私语,说这个同事怎么样,说那个领导又有什么绯闻了。

二是背地里散播公司机密,宣泄有损公司形象的事情,甚至做出有悖公司利益的行为。

这两种行为一旦发生在你身上,不管你是出于何种原因,或是何种境地的无心之谈,或者牵涉其中,都会在你身上深深的出现一个标签,奸险小人随时都可以背叛公司和同事的人。

所以和同事之间相处,只要注意了这些,并坚守了自己该坚持的原则。建立同事对你的信任和好感,相处起来也就非常融洽,那工作配合和协助自然不成问题。

——总结:

同事之间相互配合和协作工作,一方面你要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同事建立相处融洽的关系。最重要的一点是,要让同事懂得,你们是在同一条战线上的利益共同体,相互配合和协作工作只是为了让你的同事获得属于他的利益和工作职责以及职业发展,而不单单是为了一个人。

仅供参考,希望有所启发。

个人职场经验见解,欢迎一起探讨;更多职场和新媒体运营知识欢迎关注本人。

要如何挑选字帖?

学习软笔书法最重要的手段就是临摹,临摹肯定要选择合适的字帖,这里有几种挑选字帖的方法可供大家参考一下。

①楷书,首推颜真卿的《多宝塔》和欧阳询的《九成宫醴泉铭》,唐朝书法法度森严,结构严谨,尤其是楷书四大家欧颜柳赵的楷书,历来一直备受推崇,但是建议大家入门最好不要选择柳公权和赵孟頫的楷书,柳公权的柳体是法度森严的最高体现,集结了唐朝前期和魏晋众多书家的特点,自成一派,学习起来会比较困难。赵孟頫的楷书灵活多变,有行楷的意味,初学不提倡。

多宝塔

②隶书,首推汉代《曹全碑》,《曹全碑》中的“蚕头燕尾”灵动秀美且最有特点,“蚕头燕尾”是隶书中最重要的笔画,学习《曹全碑》可以更好的掌握隶书中最有特点的笔画。而且《曹全碑》字形相较其他字体还是比较端正的,也更容易着手。

曹全碑高清大图

③篆书可以学习吴让之的,篆书字体繁杂难辨,初期的学习主要就是为了练习线条。

④行草书比较难写,肯定是到了后期学习中才会接触到。

兰亭序

最后想提醒大家一下,学习软笔书法,一定要考虑清楚,是兴趣使然,还是真的爱。如果爱,请深爱,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肯定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中国有没什么比较离奇的刑事案件?

说离奇肯定是要侦破过程比较悬疑,撒贝宁曾经办过一个栏目《撒贝宁时间》,里面讲了非常多的悬疑案件,最离奇的一个案子叫做《烟锁殡仪馆》,下面转下这个案子(文字图片均为转载)

2010年7月13日,在商河县孙集乡一口深深的机井里,有人发现一具全裸的男尸。

尸体被塞在井里,头在下,脚在上,尸体已经高度腐烂,脸上没有肉了。

经过鉴定,死者身高1.83米,体重90公斤,年龄在30到40岁之间。死亡时间3个月至1年,死因系遭钝器打击头骨致死。案发现场位于孙集乡3个村子的交界处,离村民们的住地有四五公里远,平时很少有人经过。

这个井口非常小,直径只有33cm,这个尸体几乎是被人硬塞进去的。

因为是全裸,所以没有可以辨识他身份的东西。

他没有犯罪记录,也没有指纹登记。

这个人是谁?

这成了警方第一件要确定的事情。

几乎在所有的案件里,确定死者身份,才能根据他的社会关系进一步破案,如果找不到他是谁,那真是无从查起。

唯一的好消息是,警方在机井底部发现了一把斧头,鉴定后证实这正是杀人凶器。

这把斧头材质虽然平常,但样式很特殊,在斧头刃和木头把之间,有两块加固用的金属片。

警方随即调查商河县城里所有的五金店,终于找到了唯一一家售卖这种斧子的商店。

五金店的老板已经记不清买斧子的人,但是他回忆起了斧子进货的时间是在2009年12月底。

与此同时,另一组警员也有了重大收获,走访得知,2010年的1月28日,有村民曾经见过机井旁有暗红的血迹。

结合这两个重要的时间点,警方最终确定,死者的被害时间很可能是2010年1月。

于是警方首先从案发现场周边的村子开始调查在这个时间段失踪的村民。

他们先从孙集乡开始查,查出有17个失踪人口,但是通过对比,却一个也不符合死者的条件。于是他们扩大了范围,甚至排查到山东失踪人口,全国失踪人口登记库,也没有符合的。

那么,死者可能不是本地人口,但是衣服都被脱掉,说明可能是在商河生活过的外地人,因为怕有人认出他,凶手才拿走了他的衣服,抛尸在机井。

但是这个范围太大了,他们走访探查,毫无线索。想从死者身上下手破案的方式,行不通了。

看到这里,感觉这个案件就已经到死路了,破不了了,死者都不知道是谁,怎么破?

警方转变思路非常强大。

刑侦组翻查案件资料,开始注意到孙集乡失踪的17个人,其中有一个人的失踪时间,和这具尸体死亡时间很靠近,一个在一月份死亡,一个在三月份失踪。

这个在孙集乡失踪的本地人,叫王希元,是一个养鸡场的老板。

王希元身高只有165,体格瘦小,明显并不是死者。

能把183的死者头朝下塞到井里的,说明凶手至少也是一个相当魁梧的人,这个王希元,也不是凶手。

但是这个王希元身上有件蹊跷的事情,他失踪前,把他买了只有半年的小汽车送到修理厂整车喷漆。

一听到整车喷漆,感觉就是运送尸体毁尸灭迹的节奏啊!

警方赶紧和法医去看这个车,因为王希元失踪了,车一直停在在修理厂。

在这个汽车上,发现了重要线索!

什么线索呢?

汽车车尾箱有一片落叶,落叶上有一个红点。

一片落叶上的红点,微小的几乎看不见,这个车做了喷漆,普通人会直接认为是油漆,但是警方仔细看,发现如果是油漆,那应该是硬的,但是这个红点没有发硬,怀疑是血液。

于是法医提取分析,确定了这个血液和无名死者的血液是一样的!

这个车就装过死者!

这下死者和失踪的王希元就联系起来了。

警方马上开始查王希元,发现他1月份的时候,频繁给天津两个手机打电话,其中一个电话,在1月24日之后关机。他们又联系了天津警方,找到了这两个电话的持有人。

这两个人,那个电话关机的叫韩本立,一个叫韩宝山。

两个人是天津老乡,他们半年多前出去打工,刚好是案发时间,后来就和家里断了联系。

韩本立家人因为24号之后联系不上韩本立,还问过韩宝山,韩宝山说看见过韩本立,韩本立说去其他地方打工了。

其中这个韩本立,身高183,很符合死者身份。

警方找到他家里,DNA一对比,果然,这个天津人韩本立就是死者!

这下终于确定了死者的身份。

他们找到了另一位电话持有人韩宝山,开始审讯他和韩本立的情况,根据电话关机和家人线索,韩本立的死亡时间,是1月24日,可韩宝山怎么说24号后还见过他呢?

韩宝山在说谎。

韩宝山在警方的审问中,交待了犯罪事实,是他,杀害了韩本立!

他为什么杀韩本立呢?

剧情到这里玄幻了!

原来韩宝山和韩本立,最初都是失踪的王希元雇来杀人,给他们10万块钱,让他们去杀一个叫张本岭的人。

他们尝试过在张本岭的车放炸药,制造车祸,但是都失败了,炸药提前爆炸,张本岭逃过一劫。

然后韩宝山接到王希元的要求,让他把韩本立杀了,他就可以获得两个人的钱!

总之,他必须要杀一个人。

警察当时很是疑惑,王希元怎么会提出那么奇怪的条件,大约是他觉得钱花了,没人死,不值得吧。

总之,韩宝山考虑后,为了钱决定杀掉韩本立,他拿着买来想暗杀张本岭的斧子,砍向了韩本立……

王希元心理变态,要求别人杀人,甚至杀不相干的人;韩宝山也是心狠手辣,自己老乡都能下得去手;韩本立来当杀手,结果自己被杀死,这一圈人,真是没一个无辜的。

韩宝山杀了韩本立,和王希元一起拿小车把尸体抛到机井,两人共同作案,之后韩宝山就逃回了天津。

案件就此告破!

看到这里,就可以结案了,死者身份确定,凶手身份确定,一切都清清楚楚了。

只要再抓到潜逃的王希元,就大功告成了。

但是!

王希元就是抓不到!

他的家人,他的亲戚,他的朋友全无联系,他的身份证再没有被使用过,他的银行户口一毛钱都没动过……

整整2年过去,王希元一点生活痕迹也没有。

警方注意到一点点不寻常的痕迹是,王希元在失踪后曾经给村民群发过短信,说自己去躲债了。

他群发给大家说“兄弟”,可是他还发给了爷爷叔叔辈的乡亲,在商河孙集乡,辈分是很被看重的,王希元这样给长辈发短信,很是奇怪。

于是警方有一个结论:王希元死了。

一个活着的人,是不会没有任何生活痕迹的,他们见过很多逃犯,都会偷偷用钱或者联系家人,但是王希元没有,加上这条古怪的短信,只有一个可能性,他死了。

他们又去审讯了韩宝山,因为他杀了一个人,很有可能把王希元也杀死了,但是韩宝山抵死不认,坚决否认,说自己杀了韩本立就回天津,绝对没有再杀人。

所以,现在警方面对的情况是:

没有尸体,没有凶手。

但却高度怀疑,有一个人死了。

已经过了两年了,证据是肯定都没有了,只有走访村民的口供,警方不断的走访,都已经让村民疲倦,自己也尴尬。

但他们还是得到了一个线索:王希元最后一次有人看见,是大雾加小雪的天气。

这一天,是2010年3月9号。

韩宝山便排除了嫌疑,他那时已经和王希元没有联系,也没有回到山东。

那么,是谁杀死了王希元?

他真的死了吗?

警方找不到线索,离王希元消失过了两年,他们还是找不到凶手,也找不到王希元。

在我们普通人观念里,王希元这么坏,他肯定是逃走了,要找一个逃走的人是很难的,案件估计就闲置了。

但是警方还是在开会,反复讨论案件。

在他们一次开会中,一位警员说到他们当初查找王希元时,也走访了他预谋杀人的对象张本岭,张本岭知道王希元找人暗杀他,对他们的暗杀方式很看不上,什么抛尸到机井,觉得太笨了。

张本岭说了一句话:我要作案的话,我就把他给烧掉。

刑侦大队长听到这个细节,马上就心里一动。

路人是不会想到什么杀人手法的,张本岭是不是说了实话?

然后他们开始查张本岭!

张本岭是职业是经营殡葬事业,花圈、寿衣,包括送尸体到殡仪馆火化。

张本岭在他们的判断中,是受害人的身份,怎么会反过来杀人?

但是反过来再想一想,王希元恨他恨到要杀死他,他对王希元,难道不是一样的恨之入骨?

于是警方推开了新思路大门:受害人可能是加害人!

张本岭有可能也恨王希元,被他暗害多次,于是反过来杀了他,并且利用自己的职业方便,把他拉去殡仪馆火化烧掉,毁尸灭迹!

这个猜想,让警方又有了追查的方向。

可是他们很快就遇到了最大的难题:

没有证据。

国家对火化程序控制很严格,非正常死亡需要公安局开证明,自然死亡的人员也需要村委会开具证明才能火化。

在3月9日,王希元失踪的前后十天,当地殡仪馆火化的每一具尸体,都是开了证明的真实的人。

他们扩大了范围,发现原来张本岭并不是在当地,而是在周边,一共火化了5个人,并且出具了5个火化证明,死亡证明,手续完备。

问题究竟出在哪里,难道是警方怀疑错了?警方再次来到商河县殡仪馆,调查2010年3月9日之前几年,所有张本岭火化过的人。经过仔细而艰苦的查找,警方终于看到了一个让他们熟悉的名字。

就在2008年12月,张本岭曾经在这里火化过临县一位姓丁的老人,而这位老人的名字警方在外县一家殡仪馆2010年3月9日的火化记录里看到过,当时送尸体的不是别人正是张本岭,也就是说这个早在2008年12月就已经死亡并被花化的老人在一年多之后,在外县又被张本岭火化了一次,警方立刻赶到了这个老人的家里,亲属们都证实老人过世和火化都是在2008年,而不是2010年3月9日,那么2010年3月9日被张本岭火化的人又会是谁呢?

这下张本岭的嫌疑非常大了,他送去火化的人其中之一,警方猜测肯定是王希元。

可问题是,王希元如果真被火化了,那死无对证,如果张本岭死不承认,这事情也很难给张本岭定罪。

他火化的人,和失踪的人,如何证明是同一个人?

谁又能保证他火化的是王希元?

这就是大家都已经确定他有问题,是最可能犯案的人,但是没有证据,不符合法律程序,就没办法定罪。

还需要他和王希元之间更多的联系证据。

事情在哪里发了转机呢?

警方和张本岭的老婆张红霞套话,问他们家有什么不一样,他老婆被套出,家里沙发椅子的座垫不见了。

于是警方又到张本岭家去检验他的沙发椅子,有了重大发现:

沙发椅后面的木条上,有血迹!

DNA对比后发现果然是王希元的血迹,张本岭家,就是第一案发现场!

现在证据确凿,在警方的审讯下,张本岭和张红霞终于交待了作案事实。

原来张本岭的老婆张红霞和王希元一直在偷情,他们两个为了在一起,雇凶杀张本岭,结果没有成功。

为了让杀手保证不泄露秘密,王希元只能让杀手自相残杀。

(相当于投名状,被杀的那个开不了口,杀人的那个自然也开不了口。)

张本岭知道老婆和王希元偷情,气愤填膺之下,将王希元杀死报复,并伙同自己的朋友李文西把王希元抬到火化车上。

他利用当地开具死亡证明的漏洞,去搞了空白的死亡证明,顺利的火化了王希元,毁尸灭迹!

也就是说,在王希元和张红霞买凶企图杀害张本岭的同时,张本岭也在计划杀死王希元!

只是最后王希元没有成功,而张本岭成功了。

这个连环杀人案耗费两年时间才终于告破,从“无名男尸”到杀手,从“买凶杀人”到自己被杀,案情完全称得上曲折离奇。

与之相对应的是,每次某个环节调查不下去,警方都能从另一个角度侦破,不放过任何细节,终于找到真相。这种敏锐的观察力和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都令人惊讶和叹服!

案件最后的结局如下:

2014年4月,此案开庭,张本岭被判无期徒刑,同伙李文西判9年。

王希元亲属向张本岭索赔30万,最后得到了2万的赔偿。

而杀人凶手韩宝山被判死缓,张红霞判刑11年,当地开死亡证明的漏洞,也终于被补上。

这个连环杀人案耗费两年时间才终于告破,案件当事人的身份数次转换。

“无名男尸”变成“杀手”,“买凶杀人”变成“自己被杀”,“被害者”变成“杀人者”,毫不夸张地说,此案曲折离奇的程度不亚于很多奇葩事件。

你在火车上有过哪些艳遇?

但是我碰到过美丽的老奶奶

在国外上学期间,有一次坐火车去另一个城市。上了火车看到了一个坐在斜对面的一位老奶奶,她穿着一件长的毛呢大衣,脚上穿着一双中跟的玛丽珍鞋,戴着一顶圆形软帽,帽子侧面还有针织的花儿。光是这些已将让我觉得十分的优雅漂亮了。但是更让我感到惊讶的是老奶奶很明显化了妆,口红的颜色很美,很漂亮的大红色。

当时坐在车上一路一直在看这位老奶奶,可是有不太好意思一直盯着,所以就只好时不时的抬起头看看…

古代有哪些极其残忍的酷刑?

酷刑的种类十分繁多,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精神折磨与肉体折磨。这里主要指肉体折磨,现在为大家一一列举。

凌迟

凌迟,或称陵迟、寸斩、磔刑,俗称千刀万剐,碎尸万段,是最残酷的死刑之一。凌迟是指刽子手把受刑者身上的皮肉分成数百至数千块,用小刀逐块割下来。受刑者往往要忍受数小时的痛楚才会气绝身亡。而且,行刑很有讲究,如果受刑者立刻死亡,或刀伤不正确,则说明刽子手行刑失败,刽子手也可能会受罚。此刑罚主要在中国古代实施,但西方也有类似的记录。

在西方,罗马帝国君士坦丁大帝时,曾下令对女巫采用铁钩将骨肉分离至死亡的刑罚,类似凌迟。中世纪欧洲有以铁梳切掉皮肉的死刑,16世纪日耳曼地区仍有实施。

中国从五代开始出现凌迟,凌迟与春秋时期的“醢”处决尸体不同,是以活人执行。元代凌迟120刀为限。至明清时达至顶峰,用刑广泛。明武宗时,宦官刘瑾被施以此刑,据说割了三天三夜。此刑罚主要针对叛国者,明成祖朱棣也将许多帮助明建文帝朱允炆的忠臣处凌迟之刑。

由于凌迟过于残酷,历代以来均有不少人主张废除,包括南宋时的诗人陆游以及清朝同治年间的英国驻华支使使馆参赞威妥玛等人。最终,在1905年,凌迟和其他极刑一起废除,但1907年仍有执行记录。

与其他死刑一样,部分犯人会在被送往刑场前,先游街示众。到了刑场,会把犯人捆绑在刑场上,通常是一条柱子上。与其他古代死刑酷刑一样,大部分的凌迟行刑容许百姓围观,有时甚至可以站得非常接近受刑者。有部分百姓更以看人受凌迟为乐。

部分受刑者,不论男性或女性会被脱下全身衣服,让其全身,包括性器官暴露于群众目前。只有小部分受刑者可以保留一些衣物掩盖重要部位。这做法的其中一个目的,是对受刑者的一种凌辱。

行刑时,施刑者多以渔网网住受刑者,再顺着鱼网轮廓,以小刀把受刑者身上的皮肉逐块割下。受刑的刀数不是一个固定的数目,因受刑者而异也因朝代而异。宋朝时只割八刀至一百二十刀。割之前会先打断犯人四肢,防止其反抗,之后再割咽喉,防止其痛苦吼叫。

到了明朝时往往超过千刀,甚至达三千刀之说。王明德说:“凌迟者,其法乃寸而磔之,必至体无余脔,然后为之割其势,女则幽其闭,出其脏腑,以毕其命,支分节解,菹其骨而后已。”,“千刀万剐”至此名实相符。邓之诚《骨董续记》卷二“寸磔”条有云:“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刘瑾四千二百刀,郑鄤三千六百刀。李慈铭日记亦言之。”但据记载刘瑾实际上共被割了三百多刀,本计划3357刀分三日割完,第一天357刀,割10刀休息一下,待刘瑾苏醒后再割,但割到第二天刘瑾已一命呜呼。

倘若割多或割少了刀数、或者死囚的断气时间不当,刽子手都可能会受罚。理论上凌迟要割至最后一刀时,犯人刚好断气;但亦有传说家属有时可以买通刽子手,一刀就把心脏刺破,提早结束犯人的生命以减少痛楚。下刀次序亦有一定的限制:若果是女性犯人,先从乳头开始,再把双乳割下,然后才割胸肌,接着割生殖器;如果是男性犯人,割完胸肌,会接着割生殖器;然后轮到大腿、双臂、腹肌、臀部。最后割耳、鼻、眼、唇。下刀的时候助手负责报告刀数,割下来的皮肉,放在桌上排列出来等待验查;但亦有丢到地上,甚至是卖给旁观的群众。明武宗的宦官刘瑾,受刑后割下的皮肉,便被以一文钱的价钱卖给围观的民众。到了清末,残肢会被放进一个篮内示众。有时凌迟以后会再以利刃枭首,用巨斧锉尸。

后期,部分受刑者会先被施以鸦片,以保受刑者的清醒,延长其痛苦。清末则有“八刀刑”之方法,下面所提及的符珠哩的受刑便属这方法。这个方法的所有动作均由左边部位开始,之后才割右边相应部位。首先先割胸口,之后割肱二头肌,接下来则是大腿,再之后是割手臂至手肘,之后则是割小腿,最后一刀是枭首。头颅会被吊起,和放在篮内的残肢一起示众。

绞刑

绞刑分为“吊死”和“勒死”两种。“吊死”,是指以将人的颈部吊在半空,以其自身的重力,拉紧颈部绳索,从而引起死亡。“勒死”则是以绳索勒住人的脖子而使之窒息而死。

一般而言,把受刑者吊在树上或梁上是最简单的方法。这种方法亦称为上吊。现时执行时通常将犯人双手反绑,站在活门上(韩国的绞刑是坐在活门上执行的),黑布蒙头(在日本的绞刑多数是用白布条蒙眼,而昔日英国则用白色的头套),然后在颈子系上绞刑绳。当执行者拉开活门,犯人就会颈椎折断致死。

亦有像拔河那样的缢杀方法,即两组人员在两旁拉扯绳索,勒死在中间的人。

绞刑死亡的原因相当复杂,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颈部大动脉受压迫以至于血管闭塞,导致脑部缺氧死亡(绝大多数)颈椎折断导致中枢神经破坏(高处下坠,只有在问吊中发生)甚至头部掉落一般吊绳圈套人的脖子后颈处上方会有一段螺状绳结,当受刑人落下时,勒紧的脖子使得后脑自然向后仰,和该绳结因落下作用力牵引反弹,绳结力道足以将后仰的人颈椎折断,达到快速致死作用气管闭塞导致窒息(虽然大多数人以为这是死亡的主因,但实际上极少发生这种情况)因颈部神经受压而引起的心脏骤停

它有一个变种——缳首死刑(Garotting)。最初用于西班牙,利用螺旋技术,将受刑人的颈部勒住窒息而死。犯人会坐上缳首架,双手被反绑在柱子上,刽子手将缳首架上绳子套住受刑人的脖子,而绞绳后方绑着一支短棍。这时,随着刽子手转动把柄,绞绳便会将死刑犯的颈部紧紧套住,然后痛苦的窒息致死。

缳首死刑的刑具

随着科技进步,1852年西班牙发明较新型的缳首死刑,将缳首架机械化,这样能帮刽子手省力,也希望能减少受刑人的痛苦。新的执行方法将原本的绞绳取代为螺丝钉,至于固定死刑犯的头部,改用铁缳加以固定。当刽子手转动短柄,螺丝钉会从颈部后方钻进脊椎内,然后切断颈椎。但是这样的方法并不一定能减少受刑人痛苦,因为螺丝钉不一定会钻进脊椎内。

腰斩

腰斩,是极残酷的死刑执行方式之一,从罪犯腰部将罪犯切成两段(或两段以上)的刑罚,其目的是延长罪犯死亡的时间,增加其痛苦(因人体主要器官位于上半身,故腰斩后至死亡尚有一段时间)。一般来说,受刑人最终死亡原因是失血性休克,而《包青天》剧中的铡刑亦是腰斩之一种。

传闻中,雍正十二年(1734年)三月十二日河南学政俞鸿图被判处腰斩,是中国最后一位处以腰斩的政府官员,监斩人是邹士恒。俞鸿图用手指蘸上身上的血在地上连续写了七个“惨”字,才慢慢痛苦地死去。

石刑

石刑,是一种钝击致死的死刑执行方式,根据情况、地区的不同,采用大小相差迥异的石头。在某些伊斯兰国家的沙里亚法规下,石刑仍然存在。这些国家包括也门、毛里塔尼亚、阿富汗、索马里、文莱、伊朗、苏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沙特阿拉伯和尼日利亚。一个已婚的男人或已婚女子与人通奸,有四名证人的证词,法官如断定其通奸就可判刑。男性在腰以下的地方都要埋入沙中,女性的则较深,是胸以下的地方。其后人们就向受刑者反复投石。石头约拳头大,一块不足致死,受刑者最后死于严重的脑损伤及颅内出血。

穿刺

穿刺之刑往往使用一根很长的木棒,插入人体的特定部位,如直肠、阴道、口腔等。如此的方法会导致受刑者在痛苦中死亡,有时候会长达数天。施刑的木棒往往会插在地上,任由受刑者在痛苦中死去。

有时候,施刑人在穿刺之时避免插中受刑者的重要脏器以避免其立即死亡,像一个插头一样避免其大量出血。将受刑者置于大庭广众之下后(有时候也包括在众目睽睽之下对受刑者进行拷打和强奸),在生殖器和直肠之间的会阴处开一个口子。然后将一根粗木棒插入其间。插入人体的那头很钝,能够推开体内的重要脏器,大大延长受刑者的生存时间。

施刑用的木棒往往会从胸骨处穿出,因此将木棒的顶端抵在受刑者的下颚处,以防止受刑者身体的下滑。

穿刺之刑在古埃及以及亚述帝国、波斯帝国等西亚文明皆有使用,现代发现的新亚述帝国时期浮雕上有对犹太人施以穿刺之刑的描绘。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在其著作《历史》中,曾提到大流士一世在平定巴比伦城的叛乱时,曾将3000名巴比伦人施以穿刺之刑。这次行刑的事件在贝希斯敦铭文上也有记载。古罗马的十字架刑罚也来源于穿刺之刑。迦太基人则对在战场上怀有二心者或战败者施以此刑,往往还附加施行了其他刑罚。

亚述帝国的穿刺刑浮雕

穿刺之刑在中世纪的欧洲和亚洲大量盛行。著名的弗拉德三世(也就是吸血鬼德古拉伯爵的原型)就是酷爱使用穿刺之刑的人物,因此取得了“穿刺公”的绰号。在14世纪至18世纪期间,穿刺之刑是波兰立陶宛联邦对犯有重大内乱罪的人物处决的传统刑罚。

南非祖鲁人将穿刺之刑称作“Ukujoja”,受刑者为执行任务失败者、使用巫术者和战场上的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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