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自考专业(贵州省黎平县第一民族中学怎么样)
贵州民族大学自考专业,贵州省黎平县第一民族中学怎么样?
简介:黎平县第一民族中学创办于1928年,建校史已达87年,当年叫五县联立中学,后来几度更名,1994年6月,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正式批文更名为黎平县第一民族中学,新中国成立至今,历经了十四届校长。2002年元月,我校被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命名为“黔东南州普通高级中学示范学校”,2003年,我校从旧校区(现黎平县第三中学校区)搬至新校区(原黎平师范校区),2005年6月省教育厅授牌为“省级二类示范性普通高中”。
注册资本:4801万人民币
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改名叫什么?
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转设为贵州黔南经济学院
5月17日,教育部网站公布了《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拟同意贵州大学科技学院等25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学校。
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名单中包括贵州5所院校,贵州大学科技学院转设为贵州黔南科技学院,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转设为贵州黔南经济学院,贵州大学明德学院转设为贵阳信息科技学院,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转设为贵阳人文科技学院,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和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合并转设为贵阳康养职业大学。
贵州环保大学有哪些?
贵州盛华职业学院传来消息,该校被省教育厅、环保厅联合发文,被评为省“绿色大学”。
这也是黔南州首所获评“绿色大学”的单位。早在2012年6月,该校结合学校北欧建筑特色及周边环境优势,学校就作出决定创建绿色大学。
获第一批贵州省“绿色大学”称号的还有贵阳师范学院、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贵阳学院、遵义师范学院、毕节学院、凯里学院。
专家组评定贵州盛华职业学院在创建“绿色大学”过程中,以教育为载体,以可持续发展为目的,采取了“爱心扶贫,志愿服务,节能环保”的举措,围绕“感恩教育、诚信教育、环境教育”三大主题,构建了具有特色的绿色校园文化,体现了“诚信、爱心、高尚”的现代国际化高职大学建设目标。
2022年贵州民族大学考研报名情况?
(一)报名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于我校2022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当年入学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报考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贵州民族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参加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社会工作、教育(不含教育管理)、体育、新闻与传播、文物与博物馆、艺术、资源与环境、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试人员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4.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教育管理专业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条件(一)中第1、2、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2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予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对于以定向培养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签订合同。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报考我校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考我校。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应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予补办。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即网报时本人自行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报名。
3.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未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及现场确认的,其报考信息无效。
(三)跨学科专业报考
美术专业跨专业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大专毕业2年或2年以上的考生,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五、入学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准考证下载
(1)考生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我校报考条件,现场确认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查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凡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我校报考条件不符的,一律不准考试。
(2)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具体时间: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月2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5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业务课二
3.考试科目:请查阅《贵州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地点由考生现场确认时的报考点安排。
(二)初试成绩公布
国家统一阅卷后,初试成绩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届时可在网上查询各科成绩。学校不再发送考生成绩通知单,需要者可在查询成绩时直接打印出来,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盖章确认。
(三)复试
1.在教育部公布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二区基本要求基础上,我校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全国统考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将在教育部公布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分数线及其他要求。
报考“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需提交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并脱产学习的证明(复试前提供)。
我校“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1)应届少数民族考生:网上报名时民族为少数民族,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且申请定向就业到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毕业后必须到定向单位工作。该类考生必须在复试时提交《贵州民族大学少数民族应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2)往届少数民族考生:网上报名时民族为少数民族,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该类考生必须在复试时提交《贵州民族大学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合同书》(一式三份)及近三个月工资流水账。
我校“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身份、报考类别(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等报考信息以上传“中国研招网”的数据为准,后期不允许修改,且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2.在复试前我校将参照网上报考信息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的,扣留伪造证件;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复试录取办法将另行通知,复试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体检、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外国语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查,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实行差额复试。同等学力考生、美术专业跨专业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调剂办法将另行通知。
5.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未达到体检标准者,不予录取。
6.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录取
(一)我校将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权重进行计算,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考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录取类别上报教育部后将无法变更。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于我校2021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未达到体检标准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二)我校将对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九、学制与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与学制:我校2022年招收的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为3年。
大连民族大学2021年招生简章?
大连民族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来源:大连民族大学
作一、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大连民族大学(Dalian Minzu University)
2.国标代码:12026
3.办学性质:公办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委)
4.学校地址:
开发区校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金石滩校区:大连金石滩旅游度假区金石路31号
二、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招生。
(一)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为5142人,其中本科生4770人,少数民族预科生372人。
(二)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华侨、港澳台地区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具体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三)学校根据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有关规定和程序,结合学校办学实际情况和历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制定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请国家民委和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四)学校按教育部与国家民委的核定数预留不超过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人口较少民族生源以及末位同分等问题。
(五)贵州省铜仁市订单定向招生计划,面向贵州省招收考生,具体要求以当地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被录取的订单定向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学校、当地相应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未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录取到订单定向专业的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或转学,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毕业时由当地负责就业安置。
(六)武陵山片区少数民族预科生定向招生计划只招收武陵山片区(贵州省籍)有预科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少数民族预科生定向招生计划只招收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籍有预科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
(七)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对实行高考改革采取“3+1+2”模式的省份,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三、录取原则
(一)学校普通本科专业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各民族考生,本科招收的少数民族考生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具体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规则为准。
(二)学校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对同一名考生的所有加分项目,只认可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且分值不超过20分。
(三)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四)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时,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及确定专业:
1.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投档(含末位同分),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录取。
2.高考改革试点省(直辖市)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选考科目范围。
⑴浙江省、山东省、辽宁省、河北省、重庆市按招生计划1:1“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录取;
⑵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广东省、湖南省、湖北省、福建省、江苏省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专业调剂只在专业组内进行,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纪实报告内容将作为专业调剂录取的参考。
3.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依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4.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5.进档考生同为汉族或少数民族且同分时,按照单科成绩或单科成绩之和排序录取:
⑴分文理类和“3+1+2”模式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史类(历史学科类)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物理学科类)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⑵不分文理类和学科类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6.少数民族预科只招收有预科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依据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8.英语、日语、朝鲜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主干专业课主要采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考生慎报。
9.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进校后全部复检。
10.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设计类专业录取原则:
⑴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⑵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生源情况控制在艺术类专业所有计划的100%比例范围内,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按考生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⑶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成绩折算方式和投档规则作为专业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批次按综合成绩 =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60% + 专业课成绩×40%作为专业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⑷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投档(含末位同分),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录取。
⑸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考生同为汉族或少数民族且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或单科成绩之和排序录取:
① 分文理类和“3+1+2”模式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史类(历史学科类)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物理学科类)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②不分文理类和学科类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录取原则:
⑴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⑵专业成绩来源
①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统考或校级联考省份,使用该专业省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
②相关艺术类省统考或校级联考科类涵盖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份,使用相关艺术类省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
⑷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各省根据生源情况控制在专业计划的100%比例范围内,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按考生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⑸录取办法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依据各省综合成绩折算方式和投档规则作为专业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批次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作为专业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⑹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考生同为汉族或少数民族且综合分相同,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或单科成绩之和排序录取:
① 分文理类和“3+1+2”模式的省,艺术文(历史学科类)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排序;艺术理(物理学科类)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②不分文理类和学科类省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⑺报考条件
除使用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省份外其他省考生,报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①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②五官端正,体型匀称,无过度肥胖或营养不良,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无明显内、外八字步,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
③年龄:20周岁以内,即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④身高:女162cm-175cm,男173cm-185cm(按高考体格检查表执行)。
⑤着夏装时体表暴露部位无明显的疤痕和色素异常、无影响肢体功能的疤痕、无纹身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
⑥视力:每眼裸眼或戴镜视力(c字表)应当达到0.5及以上(裸眼视力不能达到上述标准的事先配好矫正镜并携带参加体检);无色弱、夜盲、弱视和视野异常,无影响视功能的疾病、手术或者创伤后遗症。
注:考生未达到以上标准要求不允许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四、招生专业设置和学费标准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人•年)
1
020101
经济学
4
文史(历史)/理工(物理)
经济学
5200
2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文史(历史)/理工(物理)
经济学
5200
3
030101
法学
4
文史(历史)/理工(物理)
法学
4800
4
050101
汉语言文学
4
文史(历史)
文学
4800
5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4
文史(历史)/理工(物理)
文学
4800
6
050201
英语
4
文史(历史)/理工(物理)
文学
4800
7
050207
日语
4
文史(历史)/理工(物理)
文学
4800
8
050209
朝鲜语
4
文史(历史)/理工(物理)
文学
4800
9
050301
新闻学
4
文史(历史)/理工(物理)
文学
4800
10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4
理工(物理)
理学
5200
11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4
理工(物理)
理学
5200
12
070302
应用化学
4
理工(物理)
工学
5200
13
071002
生物技术
4
理工(物理)
理学
5200
14
071201
统计学
4
理工(物理)
理学
5200
15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理工(物理)
工学
5200
16
080213
智能制造工程
4
理工(物理)
工学
5200
17
080205
工业设计
4
理工(物理)
工学
5200
18
080207
车辆工程
4
理工(物理)
工学
5200
19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4
理工(物理)
工学
5200
20
080412
功能材料
4
理工(物理)
工学
5200
21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4
理工(物理)
工学
5200
22
080703
通信工程
4
理工(物理)
工学
5200
23
08070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4
理工(物理)
工学
5200
24
080717
人工智能
4
理工(物理)
工学
5200
25
080801
自动化
4
理工(物理)
工学
5200
26
080803
机器人工程
4
理工(物理)
工学
5200
27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理工(物理)
工学
5200
28
080902
软件工程
4
理工(物理)
工学
5200
29
080903
网络工程
4
理工(物理)
工学
5200
30
080905
物联网工程
4
理工(物理)
工学
5200
31
080917
区块链工程
4
理工(物理)
工学
5200
32
081001
土木工程
4
理工(物理)
工学
5200
33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4
理工(物理)
工学
5200
34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4
理工(物理)
工学
5200
35
081302
制药工程
4
理工(物理)
工学
5200
36
082502
环境工程
4
理工(物理)
工学
5200
37
082503
环境科学
4
理工(物理)
理学
5200
38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4
理工(物理)
工学
5200
39
0827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4
理工(物理)
工学
5200
40
082801
建筑学
4
理工(物理)
工学
5200
41
082802
城乡规划
5
理工(物理)
工学
5200
42
083001
生物工程
4
理工(物理)
工学
5200
43
120103
工程管理
4
理工(物理)
管理学
5200
44
120201
工商管理
4
文史(历史)/理工(物理)
管理学
5200
45
120202
市场营销
4
文史(历史)/理工(物理)
管理学
5200
46
120203
会计学
4
文史(历史)/理工(物理)
管理学
5200
47
120204
财务管理
4
文史(历史)/理工(物理)
管理学
5200
48
120205
国际商务
4
文史(历史)/理工(物理)
管理学
5200
49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4
文史(历史)/理工(物理)
管理学
5200
50
120402
行政管理
4
文史(历史)/理工(物理)
管理学
5200
51
120901
旅游管理
4
文史(历史)/理工(物理)
管理学
5200
52
130310
动画
4
艺术文(历史)艺术理(物理)
艺术学
10000
53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
艺术文(历史)艺术理(物理)
艺术学
10000
54
130503
环境设计
4
艺术文(历史)艺术理(物理)
艺术学
10000
55
130504
产品设计
4
艺术文(历史)艺术理(物理)
艺术学
10000
56
130208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4
艺术文(历史)艺术理(物理)
艺术学
10000
57
少数民族预科班
1
文史(历史)/理工(物理)
3200
注:①各专业学年学费标准最终依据上级部门最新批文执行。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实际在校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②每学年住宿费:四人间1200元/生,六人间1000元/生。
③各专业办学校区调整将根据学校事业发展情况而定。
五、领导机构、监督及新生复查
(一)大连民族大学招生工作将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对学校招生工作中涉嫌违规违纪或失职失责等问题的举报。
(三)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六、毕业证、学位证
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
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恪守“决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建立起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当奖则奖,应助尽助。
(一)奖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学校单项奖学金、多种社会奖学金等。
(二)助学贷款:学生可根据情况选择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三)助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每年评定“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社会助学金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发放。同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适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困难补助。
(四)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对服兵役的在校生、毕业生和面向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五)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凑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以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顺利入学。
八、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考生登录大连民族大学招生网查询相关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
咨询电话:0411-87656067
传 真:0411-87656638
监督电话:0411-87531789
学校网址:http://www.dl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dlnu.edu.cn
招生信箱:zs@dlnu.edu.cn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邮政编码:11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