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本科申请论文怎么弄(苏州大学自考学位证书怎么申请)

2023-02-18 11:05:03 43阅读

自考本科申请论文怎么弄,苏州大学自考学位证书怎么申请?

江苏自考学位申请的程序有考生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自考办审核、评审合格再授予学士学位。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于发毕业证的同时(一般3月初)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2、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月底报省考试院。

3、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4、6月底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我是社会工作专业的自考生?

自考毕业论文申请条件如下:

1.完成自考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2.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

3.完成自考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者; 符合以上条件者可以到当地自考办办理自考毕业论文申请。

法律专业自考本科毕业论文?

法律专业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提纲

论文题目:试析房屋租赁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选题说明:

学生在执业过程中起草过房屋租赁合同,也办理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个最大的体会就是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法律名称均省略“中华人民共和国” )“租赁合同”一章对当事人权利义务进行了较详细的规定, 但由于房屋租赁合同作为租赁合同中特殊的一种除受《合同法》调整外还受《担保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调整,因此实践中有些权利义务容易被忽视。另外学生在处理一些具体案件时也遇到过一些难点,比如承租方能否以出租方未给付税票作为不给付租金的抗辩理由,比如“优先购买权”是否必然衍生出“优先承租权”,比如如何认定“转租”、“转让”及“承包”三者的区别,比如国有房屋出租是否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等等,因此本文试从《合同法》规定的一般权利义务、相关法律规定的特殊权利义务以及实践过程中难点分析等方面提出自己的观点并加以论述。

论文结构:

一、内容摘要及关键词

二、论文正文

三、论文注释及参考文献

正文提纲:

一、房屋租赁合同概念、实质要件及形式要件

二、《合同法》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

(一)出租人交付租赁房屋的义务和瑕疵担保义务

(二)出租人维修义务(可转移负担)

(三)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

(四)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义务

(五)承租人妥善保管房屋的义务

(六)承租人租赁期满返还房屋的义务

(七)承租人获得收益的权利

(八)承租人“买卖不破租权”

(九)承租人“优先购买权”

(十)承租人死亡后的权利

(十一)承租人在租赁物灭失情况下的请求权

(十二)转租中双方权利义务

(十三)房屋改善及添附中双方权利义务

(十四)其他权利义务

二、其他法律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

(一)承租人提供身份证件,出租人详细登记的义务

(二)出租人举报承租人违法行为的义务

(三)出租人抵押告知义务

(四)出租人纳税的义务

(五)其他权利义务

三、实践中难点问题的分析

(一)税金负担主体及承租方能否以出租方未给付税票作为不履行给付租金的抗辩理由

(二)转租与转让、承包的法律辩析

(三)关于优先承租权的考证分析

(四)租赁合同备案的法律分析

(五)国有房屋出租是否进行资产评估的法律分析

论述方法:

法理分析法、法条破析法、

法条法理与司法实践结合

分析法,案例分析佐证法。

自考毕业论文什么时候递交?

自考论文每年是6月和12月报名,如果你6月报名,那最后的定稿在9月底10月初交,如果是12月报名,那就是4月的样子交。论文是必须参加最后的答辩的,不参加什么论文课

自考毕业论文如何得高?

自考本科毕业论文要求其实不是很高,比一般的本科要求低,只要认真写,基本都可以过去。我写作论文八年多来,接待了上百个自考的朋友,感觉难度不是很大,完全可以自己写的。最重要的就是重复率的问题,这是一个有些难度的工作,要努力啊。要是有需要写作的话,我可以做的。希望对你有用处,自己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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