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大学教师待遇怎么样(甘肃教师副高职称评审条件)

2023-04-20 17:15:03 57阅读

临夏大学教师待遇怎么样,甘肃教师副高职称评审条件?

甘肃省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

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科学、客观、公正评价全省基层中小学教师品德、能力、业绩贡献,让扎根基层的人才发展有空间,晋升有通道,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获得感,引导激励广大基层中小学教师在教书育人岗位上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而奋斗,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县以下基层高级职称单独分组单独评审的指导意见》(甘人社厅发〔2018〕28号)等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条件标准。

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条件标准适用于全省县以下基层(含甘南州、临夏州,下同)下列机构的教育教学人才:

(一)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工读学校;

(二)少年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教育教学研究、电化教育机构等服务机构;

(三)各类民办学校和社会力量创办的中小学参照执行;

(四)全省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学校。

省市属艰苦单位(森林、野外、井下)参照本条件标准执行。

上述事业单位编外聘用的人员享有申报职称同等待遇。

第三条本条件标准主要评价作出贡献基层人才正常晋升、作出突出贡献基层人才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包括正高、副高2个层级,名称分别是: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五至七级。

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一级教师)不再制定单独评价条件标准,按全省统一条件标准评价。

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职称(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和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由用人单位(无人事管理权的由单位主管部门)对其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认定,不再由评委会评审。

第四条 按本条件标准评价取得的职称,统一颁发加盖“全省基层有效”或“全省艰苦单位有效”职称证书,在全省基层或艰苦单位有效,与全省范围有效职称享受同等待遇。鼓励业绩突出的人才申报全省范围有效职称,但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全省范围有效和全省基层范围有效职称。

第五条 基层中小学符合《甘肃省特殊人才职称特殊评价暂行办法》的下列特殊人才,可不受专业、学历、论文、台阶等限制直接申报相应层级高级职称:

(一)全省做出重大贡献人才。

(二)从国内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

(三)全省新兴产业、身怀绝技的特殊人才。

(四)甘南州、临夏州引进人才。

第二章 品德条件标准

品德条件标准

第六条 品德条件标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国精神和科学精神,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任现职以来品德考核必须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在单位公示。

评价方式

第七条 评价方式。品德考核一般由单位党组织负责,以定性评价为主,尽量实现量化考核。主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获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道德模范、师德标兵等称号的,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申报。

第八条具有《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规定“不得”情形之一的属于品德有问题。

第九条 对品德有问题者实行“零容忍”,并建立黑名单制度。

(一)对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按年度考核“连续考核合格及其以上间断的”情形对待,即申报当年之前的3个考核年度必须为合格及以上。

(二)对经查实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学术不端、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等,除“一票否决”、撤销职称外,根据或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第三章 能力、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第一节 能力条件标准

能力条件标准

第十条 专业能力

(一)正高级教师

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体系和专业知识,师德师风高尚,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在教育教学方面具有一定的影响;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学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在基层教育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二)高级教师

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是基层公认的业务骨干。

第十一条 教育教学能力

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不要求专业一致),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能力突出,研究能力强,身心健康,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须完成教育部门或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其中,校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3,其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2/3。

(二)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正高级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突出,培养指导至少3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高级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强,培养指导至少2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十二条 基础学习能力与实践经历

(一)正高级教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并任高级教师满5年。

2.大学专科毕业,在乡村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25年,并任高级教师满5年。

(二)高级教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并任一级教师满5年。

2.大学专科、中专毕业,在县以下基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分别满20年、25年,并任一级教师满5年。

第十三条 胜任工作能力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申报正高级教师须至少有一次优秀)以上,连续考核合格间断的,申报当年之前连续3个考核年度必须为合格及以上。任现职期间,有如下情形者,不得申报:

(一)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未结束或受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二)上次评委会评审未通过,又未取得新业绩的。

(三)申报当年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

第十四条 知识更新能力

任现职以来,完成《甘肃省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的每年的学习任务。

第十五条 学术水平能力

对论文不做限制性要求,可用工作总结、教案或讲课等代替答辩。

第十六条 帮扶经历

基层城镇中小学教师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累计1年以上的经历;教育教学研究、服务机构人员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调研、指导累计1年以上的经历。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担任驻村干部、工作队长(第一书记)等的时限,计入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第十七条 对外交往、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

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做要求,鼓励人才通过参加培训、自学等形式提高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用计算机进行课件制作、公文处理等基本操作。

第二节 正常晋升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正常晋升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第十八条 具备下列条件标准中的5项,可正常晋升正高级教师;具备下列条件标准中的3项,可正常晋升高级教师。

1.本职岗位业绩突出,年度考核获3次优秀,或在乡村工作获2次优秀,或在基层工作满30年且获年度考核2次优秀,或在乡村工作满25年且获年度考核1次优秀,或超额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3年以上且有1次年度考核优秀。

2.教育教学方法独特,效果显著,经当地2名以上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申报正高级教师必须由正高级专家)签订诚信承诺实名举荐。

3.培养的3名以上中青年人才或乡土人才,其中至少有1名获县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以培养计划为准)

4.师德师风高尚,教学业绩突出,在学校主管部门组织的测评中,学生、学生家长、学校老师、学校领导班子一致推荐为优秀的。

5.在3个以上专业岗位工作的一专多能者,有1个岗位的业绩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授予的表彰1次。

6.参加精准扶贫获乡镇以上党委、政府表彰1次;或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在乡村创办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等吸收当地5人以上且就业3年以上。

7.城镇教师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定期轮流到乡村任教累计3年及以上且任教时间合计3个月以上;或基层单位的音乐、体育、美术、外语等学科教师,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到乡村走教3年及以上且任教时间合计3个月以上。

8.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省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以上奖。

9.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其中乡村教师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

10.教学工作量饱满,注重教改实验,教学方法灵活新颖,课堂教学效果好,并经学校考核推荐,获基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公开评选的最佳课、优质课、优秀教学观摩课等教学活动奖励1次(未设定奖项等次的,获教育行政部门认定1次)。

11.本人或本人辅导的学生或集体(以学校备案及教师指导计划为据),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市州以上本专业竞赛(体育比赛、艺术展演)获奖或取得名次。体育教师担任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全省体育运动会、单项比赛裁判员1次。

12.作为前2名完成地(厅)级鉴定验收的专项课题、教改实验项目1项或完成县(市、区)级鉴定验收的专项课题、教改实验项目2项(需附课题鉴定书及立项通知书)。

13.认真履行德育教学大纲要求,任教以来积极承担年级主任、班主任、团队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累计8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至少3年),并获主管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1次,或校级上述奖励2次。

14.获学校教学评估优秀1次,并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或县(市、区)党委、政府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1次或校级2次。

15.获市厅级教育教学先进称号1次,或获市州直部门或县(市、区)党政机关或市厅级企事业单位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2次,或被选拔为市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科技拔尖人才。

16.任现职之前工作业绩突出,州、县(市、区)教师获省级以上表彰或乡村教师获市厅级以上表彰,参考其它业绩。

第三节 破格晋升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破格晋升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第十九条在基层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其它条件符合全省统一规定,学历或资历虽达不到规定要求,但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达到下列条件标准1项,可破格晋升正高级教师:

1.获省部级科技一等奖前7名或二等奖前5名或三等奖前3名;或获市厅级科技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第1名;或作为前2名获县科技一等奖2次。

2.获省委、省政府及以上党政机关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1次。

3.作为前3名获省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1次。

4.本人本人辅导的学生或集体(以学校备案及教师指导计划为据),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全国本专业竞赛(体育比赛、艺术展演)取得前8名或获二等以上奖1次,或参加全省本专业竞赛(体育比赛、艺术展演)取得前3名或获一等奖1次。体育教师担任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全国体育运动会、单项比赛裁判员1次,或全省正副裁判长1次。

第二十条 在基层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其它条件符合全省统一规定,学历或资历虽达不到规定要求,但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取得下列业绩1项,可破格晋升高级教师:

1.获省部级科技一等奖前9名或二等奖前7名或三等奖前5名;或获市厅级科技一等奖前7名或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或2次县级科技一等奖前5名。

2.获省直部门或市州党委、政府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2次。

3.作为前3名获省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以上奖1次。

4.本人或本人辅导的学生或集体(以学校备案及教师指导计划为据),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全国本专业竞赛(体育比赛、艺术展演)取得前12名或获三等以上奖1次,或参加全省本专业竞赛(体育比赛、艺术展演)取得前8名或获二等奖1次。体育教师担任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全省体育运动会、单项比赛裁判员1次。

第四节 考核认定高级职称

考核认定高级职称

第二十一条 评委会考核认定

对扎根基层时间长、任职时间长、贡献大的教育教学工作者,达到第十八条1项以上条件标准,由评委会以个人述职、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方式考核认定。

(一)正高级教师

1.基层工作满30年,在乡村学校任高级教师满10年或在州、县(区、市)学校任高级教师满15年的。

2.受聘为国家学术刊物编委3年以上或担任全国本专业学会常务理事5年以上的。

(二)高级教师

1.基层工作满25年, 在乡村学校任一级教师满10年或在州、县(区、市)学校任一级教师满15年的。

2.硕士研究生毕业。在乡村工作满5年、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均合格且有1次优秀的。

3.受聘为省级学术刊物主编3年以上或担任全省本专业学会正、副秘书长5年以上的。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考核认定或直接聘用

博士研究生毕业,在州、县(区、市)属单位工作满1年后,由用人单位(无人事管理权的由单位主管部门)对其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认定高级教师;在乡村工作的可直接聘用(任)高级教师。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申报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品德、能力、业绩贡献条件标准必须同时具备。业绩条件标准如无特殊说明,均为任现职以来取得,不重复计算。

第二十四条本条件标准中的“省级”指省委、省政府单独或联合表彰、科技奖励。“市州级”和“厅局级”简称“市厅级”。“市州级”指市州委、市州政府单独或联合表彰、科技奖励,“厅级”指省直厅局面向全省该行业领域开展的表彰、科技奖励。

第二十五条为增强专业技术人才成就感、获得感,适当区别省级和部级,获省级奖励按“全省知名”对待,获部委以上奖励按“全国知名”对待。对国家有关部委面向全国该行业领域开展的表彰奖励、科技奖励、项目等,按适当高于省级低于国家级对待,即按“全国性”对待。

第二十六条 本条件标准的“参考其它业绩”,主要看是否有其它比较突出的业绩做支撑;“帮扶经历”指参加工作以来有1年以上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即可,帮扶基层经历中,“薄弱学校”按管理权限由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除明确的表彰奖励和项目具体名称外,其他表彰奖励、项目、定额人员等认定,按《关于当前深化职称改革工作中几个具体事项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4号)执行;“以上”“以下”的表述,均包含本级别。

第二十七条 公务员调入基层单位后,5年内初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比照同等条件人员参评相应层级职称。省、市属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调入基层单位工作,服务3年以上(乡村2年以上),可申报基层高级职称。基层人才调到省、市属单位后,原获得的“基层有效”职称视为达到申报全省范围有效职称的业绩贡献条件标准之一,在获得全省范围有效职称后,前后职称任职年限合并计算。省市属艰苦单位须经省教育厅审核、省职改办核准,方可参照本条件标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基层人才在工作后取得高学历专业与现职称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在申报与现职称岗位专业一致的高层级职称时,可按工作期间取得的最高学历对待,专业年限连续计算,不再折算。在乡村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州县(区、市)属单位工作时间,但不得将县(区、市)属单位工作时间计算为乡村工作时间。

第二十九条基层企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兼职)人员,创业(兼职)期间在原单位正常晋升职称,创业(兼职)期间取得本专业方面的业绩贡献可作为评审条件标准。

第三十条本条件标准规定的任职年限均为正常晋升年限。本条件标准下发前,在基层工作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人才,均可在正常晋升年限内享受1次提前1年申报政策。今后到基层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最后一次取得用人单位考核认定职称后,下一次正常晋升职称均可提前1年申报。破格申报时,可将“提前1年申报”扣除衡量。

第三十一条同一成果(项目、著作、教材)既通过鉴定又获奖,或同时获几个级别的奖励,只能按最高级别计算1次,不重复计算。同年度同一教育教学先进称号按最高级别认定。班主任业绩中先进称号按最高级别认定,达到1项业绩后,超过部分业绩不再计算。未明确个人地位、作用的集体成果奖,不能作为个人获奖使用。专著、编著、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前言或后记中未说明本人撰写章节、内容或字数的,不作为本人业绩成果。

第三十二条国家级论文已由权威期刊调整为核心期刊,以论文发表当年该期刊是否为核心期刊为准。过去已经在我省权威期刊目录范围期刊发表的论文,可按核心期刊对待。核心期刊和省级期刊均不含增刊、副刊、特刊、专刊、专辑、内部期刊、论文集等。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1区和2区(根据中科院JCR期刊分区(大类))的SCI论文的,或发表在SSCI、A&HCI、《中国社会科学》、《求是》等期刊,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论文的,对论文篇数不作要求。

获省级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的定额人员,可代替1篇核心期刊论文,获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的定额人员,可代替1篇省级论文。

获国家级动植物新品种审定证书的,可替代1篇核心期刊论文要求;获1项发明专利(前2名)授权的,可代替1篇省级论文要求。

省级论文以查询国家新闻出版局网站公布的期刊结果为准。没有纸质期刊为依托的电子期刊暂不予认可。

第三十三条本条件标准未涉及的相关事项,按省人社厅《关于全省县以下基层单位高级职称单独分组单独评审的指导意见》(甘人社厅发〔2018〕2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评价条件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评价条件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兰州教育学院是什么性质的学校?

兰州教育学院是经甘肃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综合性多功能多学科的高等院校。1980年5月正式成立,1981年4月17日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列入建制。是1984年2月教育部列入首批备案的地(市)级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院)之一。1985年1月9日经甘肃省政府行文正式更名为兰州教育学院。1989年,为顺应学院发展的要求,兰州市政府在城关区雁儿湾东路选址修建新校址。1993年8月正式迁入。学院现占地75.52亩,建筑面积31168平方米;校园绿化率达40%, 2000年被兰州市政府评为园林化单位,系兰州市文明单位。近几年来,学院积极自筹资金,增置了可容纳103人的语音室两个、100人的多功能教室三个、80人、100人的计算机教室三个,计算机组成原理实验室1个、电子电路实验室1个,电子阅览室一个、建立了5间微格教学室和一间微格教学总控室,购置了送教下乡和校外教学点巡视专用面包车、越野车;对教学楼、学生楼进行了维修和改造;整修了西操场(18亩地),设置了4人环行跑道和小型绿荫足球场;修建了水泥地面的篮球、羽毛球场等运动场地;2004年2月兰州市教育局将原38中学旧址交付该院使用,可容纳学生600余人。2003年11月,学院自筹资金2000余万元的新学生生活综合楼于2005年9月竣工使用,学院的校园环境面貌得到了较大的改观。 学院成立后,以高等师范教育为主,其任务是兰州市中学教师学历达标,建院初期先设置了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等7个基础学科。1988年5月,创办美术系,并由美术系牵头成立了兰州书画函授进修学院(原中国书画函授大学兰州分校)。1990年增设政史、数理专业。1984年、1986年,先后纳入全省、全国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轨道。1996年5月,创办艺术教育系、英语系、计算机系。2000年8月,开始招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大专生。自建院以来,学院已培养大专学历毕业生27800余人,各种培训班结业人数30000余人。作为地区性教育学院,除继续担负师范类培训任务外,从1992年起,经省教委(教育厅)批准,已陆续举办了文秘与办公自动化、会计电算化、计算机信息管理、室内设计、外贸俄语、外贸英语、旅游资源开发与利用、实用英语、旅游英语、计算机网络与软件应用等非师范类专业。师范类、非师范类专业的开设为高职专业的开办积累了一定的经验。2001年起经省教育厅批准我院相继开办了《小学教育》、《英语教育》、《计算机应用》、《文秘与办公自动化》、《学前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实用英语》、《艺术设计》等20余个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业。 学院现有在册正式教职工177人,专兼职教师250余人,其中专职教师136人,专职教师中教授、副教授以上36人,讲师51人,助教49人。其中1人具有博士学位,44人具有硕士学位。 多年来,学院以“团结、进取、求实、创新”为宗旨,以培养高素质的合格建设人才为目标,坚持从严治教,注重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并加大科研力度,以科研促教学,先后出版各类学术著作116部,其中国家级8部;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1000余篇,发表文学、美术等各类作品3000余篇(幅)。有4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人获曾宪梓教育基金奖,2人获甘肃省园丁奖。学院编辑出版的学术理论刊物《兰州教育学院学报》,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并被评为全国教育学院系统优秀刊物。 辛勤耕耘和丰硕的教育成果,极大地提高了学院的知名度和参与国际国内教研、交流的机会和能力,先后有6人次赴德国、日本、新加坡、韩国及香港举办书画讲学,得到了国际友人及教育专家的认知。1997年10月15日,英国国际事务发展署派团来我院调研、交流;同年,学院牵头成功地举办了全国教育学院系统中西部地区代表协作会议,学院的成功经验受到了与会代表的普遍好评。1999年4月世界微格教学创始人艾伦博士来我院就该院在教师培训中应用微格教学状况进行调研。学院现为中国教育技术协会微格教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基础教育工作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全国教师教育学会理事单位、兰州市教育系统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基地。学院还成立了兰州丝绸之路研究所,从事中外文化研究和经贸开发。 二十世纪末,随着全国范围内中学在职教师学历达标任务的基本完成,许多同类院校纷纷转轨,或依附于师范大学或改为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转向职业技术学院。截止目前,我院成为甘肃省唯一一所教育学院,在拓展非师范类成人教育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的同时,我院借鉴北京、上海等地的成功经验和国家教育部教师教育的长远规划,坚守教师培训的基地,充分发挥学院师资和设备的特长,不失时机地开展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 我院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始于1990年,经过多年试点,1996年全面实施,初步建立了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模式及制度。组建了由在兰各大专院校对中学教育有较高造诣的教授、副教授、省市教育科研单位的研究员、副研究员、中学特级、高级教师130多人的兰州市中学教师继续教育讲师团。截止目前,共举办培训班四十二期,培训中学教师9184人。2001年,学院举办了英特尔未来教育主讲教师培训班。同时,作为兰州市英特尔未来教育培训的牵头单位,组织实施培训学科教师425人。1998年在全市教学质量分析会上取得双赢,学院获干训、师训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讲师团有33人获兰州市中小学师资培训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01年学院荣获省教育厅英特尔未来教育师资培训先进集体称号,学院1名教师获全国英特尔未来教育师资培训先进个人。我院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于1998年8—9月成功的举办了全省初中语文、英语和数学骨干教师培训班,自2001年起受教育厅委托率专家组先后赴甘南、临夏、华亭、泾川、山丹、静宁、会宁、东乡等地进行“送教下乡”活动,培训当地中学教师数千人。我院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2002年受到教育部继续教育工程督导检查组的好评。2003年以来为顺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组织实施了中学教师各学科新课程师资培训,共培训中学教师15000余人,新任教师1500余人,幼儿园教师162人。 从2003年开始学员承担了中欧甘肃基础教育项目初中教师学历达标培训和新课程师资培训赴十五个项目县的“送教下乡”活动,为贫困和边远地区送去了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在实施继续教育过程中,学院教师对继续教育一些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和研究,撰写论文和工作报告几十余篇,在全国、省级及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期刊上发表《兰州市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课程体系设计及教学实践》,课题获2001年甘肃省教育厅级教学成果奖,学院还参加了全国教育科学“九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基本模式及实践研究》课题的研究工作。学院参加的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教师教育课题2项,承担的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一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兰州市重点课题1项、一般课题1项正在顺利研究之中。 目前我院已建成集中学教师继续教育、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成人高等学历大专和普通高等学历高职大专四位一体、职前职后教育相辅相成的高等院校。 为适应教改需要,我院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可自主设置内部机构的有关规定于2004年,在保留原教学系的基础上设置“五系一部”,即:人文社会科学系(中文、政治、历史、教育心理)、自然科学系、外语系、艺术教育系(美术、音乐)、信息科学系(计算机应用、经济管理、现代教育技术)、体育教学部。

甘肃省教师副高评定条件?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教育厅 印发《甘肃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 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兰州新区组织部,省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业集团,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现将《甘肃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试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职改办、省教育厅,以便修改完善。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教育厅

2018年11月14日

附件:甘肃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中小学教师的品德、能力、业绩贡献,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获得感,引导激励广大中小学教师在教书育人岗位上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条件标准。

第二条 本条件标准主要评价作出贡献人才正常晋升、作出突出贡献人才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包括正高、副高2个层级,名称分别是: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五至七级。评价的职称在全省范围有效。

第三条 本条件标准适用于全省下列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及服务机构的教育教学人才:

(一)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

(二)少年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教育教学研究、电化教育机构等服务机构。

(三)各类民办学校和社会力量创办的中小学参照执行。

上述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享有申报职称的同等待遇。

第四条 对县(市、区)以下基层(含甘南州、临夏州属单位)中小学实行高级职称单独评审,评价的职称在全省基层范围有效,条件标准另行制定。符合本评价条件标准的基层教育教学人才也可申报,但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全省范围有效和全省基层范围有效职称。

第五条 中小学符合《甘肃省特殊人才职称特殊评价暂行办法》的下列教育教学人才可按特殊人才不受专业、学历、论文、台阶等限制直接申报相应层级高级职称:

(一)全省做出重大贡献人才。

(二)从国内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

(三)全省新兴产业、身怀绝技的特殊人才。

(四)甘南州、临夏州引进人才。

第二章 品德条件标准

第六条 品德条件标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国精神和科学精神,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任现职以来品德考核必须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在单位公示。

第七条 评价方式。品德考核一般由单位党组织负责,以定性评价为主,尽量实现量化考核。主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获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道德模范、师德标兵等称号的,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申报。

第八条 具有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之一的属于品德有问题。

第九条 对品德有问题者实行“零容忍”。

(一)对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按“连续考核合格(称职)及其以上间断的”情形对待,即申报当年之前的3个考核年度必须为合格及以上。

(二)对经查实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学术不端、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等,除“一票否决”、撤销职称外,根据或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甘肃省异地编制教师如何调动?

教师异地工作调动,跟其他公职人员的调动手续是一样的,首先,目的单位都有相应的岗位来接受你,然后原单位人社部门同意你的调动,并上报上级人社部门转同级的目的地人设部门同意才行,也就是说,调动双方的人社部门必须同意,必须得有相应的编制和手续才行。

兰州这些城市的乡村教师一个月工资多少?

现在国家对广大老师们还是很关注的,工资也没有大家想的那么低,我家住在离兰州不远的临夏地区,还是个国家级贫困县呢,只要不是零时工,正规考进去当了老师的基本上都有四千以上了(零时工也不少,待遇相对比较差,两千多一点吧),教龄长职称高的工资更高,在四五线城市或者县城的话,教师还是一个很不错的职业,稳定,单纯,有假期,虽然有人会说老师们之间这样那样或者领导这样那样不好,但是回过头想想,面对学生的时候,只要你对他们付出了真心,那些思想还没有社会化的学生们就会回报给你更多的温暖,看着他们一天天成长成熟,那是一种别的行业无法体会的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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