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是怎么发现劳荣枝的(劳荣枝是演员吗)
警方是怎么发现劳荣枝的,劳荣枝是演员吗?
劳荣枝,女,1974年生,江西九江人,原是九江石油化工公司子弟学校的小学教师不是演员。1996年,劳荣枝和其男友法子英在南昌杀害了一家三口,之后又在温州杀死两人。加上在合肥犯的案,一共杀害了7人。
2019年11月28日,身负7条人命、潜逃20年的女逃犯劳荣枝落网。12月5日,厦门市公安局向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移交逃犯劳荣枝。江西警方将劳荣枝押解回南昌。
直到最后你会放弃吗?
《追凶十九年》是张猛监制,徐翔云执导,王泷正、宋宁峰领衔主演,黄璐特别出演的悬疑犯罪刑侦电影。故事内容围绕数宗侦破过程长达十九年的连环凶杀案件展开,聚焦两位基层刑警刘一波和何晨与真相死磕到底的追凶之旅。
首先说我的答案:如果是我,我不会放弃;有以下原因
一、对当事人、对工作的负责
虽然我不是警察,如果对这样的场景做假设,我相信以为对警察的崇拜,对警察职业的向往我一定会追到底。
现在大家都知道,有困难找警察,这是对警察的信任。每当看到困难的人找到警察后,每个人民警察都是热心帮助,从来不计回报,将自己身处危险的境地,却将困难的群众保护在身后。很多时候看到,当事人寻求警察帮助的时候都是热切的眼神,那种眼神真的是将自己的全部都寄托到你身上,那时候真的是能感受到责任的重大,感受到别人对你的无条件信任,为了不让当事人失望,为了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结果,我相信我会一直追踪到底。抛开对当事人的负责,首先警察就是我的工作,我的职业,在这个位置我就要对工作对职业负责,就是当着对工作负责的态度上我也不会放弃。人都是会享受自己工作中实现成就的时刻,如果是我在一直的追逐我会把它当做我的信仰。
二、对警察职业的信仰
假如我是一名人民警察,我的职责就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这不仅仅是警察的职责,更是我们的信仰。
警察的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人民警察几个字体现的是什么,“为人民”同时这也是中国警察的服务宗旨。基于我对警察职业的信仰,我也不会放弃。
三、对自己能破案抓到凶手的信心
我身为警察,那么我就会相信自己,相信同事,既然你能犯罪逃之夭夭,那么我始终相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我用心用力,尽心尽责,我相信真想一定会在不久的将来会呈现在我的面前。现实社会中我们不是经常能看到冤假错案即使过去20多年,不是现在都真想大白了么!
四、对社会的交代
我想还有这一点,追凶到底也是我们对这个社会,对关心这件事的大众一个交代,更是想让他们对警察这份职业有更崇高的认识。
就像今年刚被抓获的劳荣枝一样,案件发生在1996年,到现在已经23年过去了,警方一样不是没有放弃么?被害者家属每年都对问律师她被抓没抓到,被害者家属不是也一直你没有放弃么?他们都没有放弃,我就更不能放弃。现在劳已经被抓了,即使对被害者家属及亲人的交代,也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对社会的交代,警察伟大的职业。
基于以上的观点所以:如果我是刘一波,直到最后我也不会放弃!用一句太合适的话说就是:死磕到底。
劳荣枝当年为什么要迫害小木匠?
双手沾满鲜血的法子英在被抓捕前,冲警察叫嚣道,你们的生命根本不如我的珍贵,你们就拿那么一点工资......
肤浅而冷血的法子英,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每个月就能花费一两万元。
劳荣枝和法子英臭味相投,他们同样好逸恶劳、不思进取,但又都渴望过上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奢靡生活。
1994年,20岁的劳荣枝,在朋友的婚礼上结识了30岁的法子英。
出手阔绰,又颇具“大哥”风范的法子英,很快就俘获了劳荣枝的芳心。她内心的邪恶,也自此开始无所顾忌地释放。
1996年年初,法子英与人打群架,用鱼叉捅伤了他人,为逃避法律制裁,他决定逃离家乡江西省九江市。
22岁的劳荣枝,义无反顾地抛下了稳定的教师工作,跟随离过一次婚、还有个女儿的亡命之徒法子英,踏上了逃亡之路。
从1996年7月至1999年7月,3年时间,劳荣枝伙同法子英,用“仙人跳”的方式,先后绑架并残忍杀害了7人,最小的受害者年仅3岁。
1999年6月,劳荣枝化名“沈凌秋”,在合肥市一歌舞厅做陪侍小姐,以物色作案对象。
同年7月22日,法子英在白水坝一电焊门市部,以“关狗”为名订制了钢筋笼一只。
随后,劳荣枝将被害人殷建华诱骗至租住处,事先藏在出租屋内的法子英冲出来,持刀威胁殷建华,劳荣枝则用绳子将殷建华手脚捆绑。
之后,二人将殷建华关进钢筋笼内。
为了震慑殷建华,以使其尽快交出财物,法子英表示要当场杀一个人给殷建华看。
于是,劳荣枝看守殷建华,法子英外出将正在找活干的木匠陆中明,骗到出租房内,并用极其残忍的方式,当着殷建华的面将其杀害。
紧接着,法子英将陆中明的尸体放入冰柜,劳荣枝同法子英一起将冰柜推至次卧。
在法子英的恐吓下,殷建华乖乖地写了两张字条给其妻刘某,要求妻子刘某交钱赎人。劳荣枝在字条上添加了“少一分钱我就没命了”、“他的同伙一定会让我死得比刚才那个人还快”等内容。
第2天上午10时左右,法子英用铁丝将殷建华勒死。
之后,法子英携自制手枪及字条来到殷家,向殷建华的妻子刘某索要钱财。刘某以筹钱为由让其在家中等待,随后向警方报案。
当日,法子英被公安机关抓获,而劳荣枝化名"雪莉",过起了隐匿的逃亡生活。
法子英在法庭上,不但拒不交代劳荣枝的藏身之处,还7次为劳荣枝辩护。
1999年12月28日,法子英被依法执行枪决。
法子英虽然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是,那些受害者的家庭,却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小木匠陆中明惨遭杀害前,在上世纪90年代一天就能挣上七八十元。她的妻子朱大红,曾经常骄傲地跟3个孩子说:“你们爸爸是个手艺人,别人挣一块钱,他能挣五块钱。”
除了做木活,闲暇时,陆中明就去街上收小猪崽,到南边的城市贩卖。
勤劳能干的陆中明,和贤良淑德的妻子朱大红,将自家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然而,一切美好在1999年7月22日戛然而止。那时,陆中明的三个孩子,最大的不过7岁,最小的只有3岁。
陆中明遇害后,朱大红提出了民事赔偿,却因“法子英无实际赔偿能力,免予赔偿”。
原本生活还算富裕的陆家,因为顶梁柱陆中明的离世,一下子陷入了经济危机之中。
他们家老旧的土房子,因为没了人维护,随时都有倒塌的风险,无奈之下,朱大红带着三个孩子投奔娘家,娘家住不开,就去借邻居家不住的房子。
看着三个孩子缺吃少穿,那时的朱大红甚至想过死。
不过,朱大红后来想明白了:“我这样做,对不起孩子,也对不起父母。人活在世上,最起码要知道感恩,要知道回报。”
朱大红觉得,丈夫曾对她那么好,她决定无论如何,都要守住这个家,都要把孩子们养大。
也有很多人看朱大红日子过得太艰难了,就劝她改嫁,但她说:“我这辈子,再也不会再遇见陆中明那么好的男人了。”
孩子们接连上了小学后,朱大红开始在合肥一家酒店做保洁,早中晚三班倒,旺季时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打扫三四十间客房,长期甩被子、换床单、刷马桶,她的肩膀、双腿和腰背时常疼痛,总是贴着膏药。
可即便如此劳累,每月工资也只有两三千块。
最开始时,为了省房租,朱大红每天早上四五点钟,就从家出发,一路走到村口或镇上,再搭车穿过半座城市。
她说:“那时早出晚归,每天都是一路哭着去合肥打工的。”
除了打工赚钱养活孩子外,朱大红每天最关心的事,就是劳荣枝有没有被抓到。
2019年11月29日,厦门市公安局发布通告:逃亡已久的女逃犯劳荣枝在厦门落网。
朱大红得知消息后,赶忙给3个孩子打电话,通知他们立即回家,一起去父亲的坟头,告诉他这一迟来20年的消息。
2020年12月,劳荣枝案首次开庭时,朱大红在庭审中不停流泪,情绪几近崩溃,她质问劳荣枝:“你为何要残忍杀害无辜?你的心是肉长的吗?”
当时,劳荣枝向受害人家属道了歉。
对此,朱大红表示,一个生命的逝去并不能用一句道歉补偿。
是啊,这如何原谅!这怎么能原谅!
当劳荣枝津津有味地吃着人血馒头时,小木匠一家却在吃糠咽菜。
当劳荣枝在弹琴、画画、跳舞时,小木匠的三个孩子,却因为家穷,纷纷被迫辍学。
当恶贯满盈的劳荣枝和法子英,将血淋淋的黑手,伸向无辜的受害者时,他们也同时把自己推进了万劫不复、永远不配被原谅、永远不值得同情的罪恶深渊中。
2021年9月,一审被判死刑后,劳荣枝当庭表示上诉。今天,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可是,面对这样的结果,演技高超的劳荣枝竟然情绪激烈、气势汹汹地表示:“我很失望,我不服!”
死到临头,还不知悔改,这才是对小木匠一家最大的伤害!
劳荣枝案二审为什么关注度那么高?
劳荣枝案二审,之所以如此轰动,原因如下:
第一,劳荣枝本该二十多年前就伏法,但她改姓埋名,通过整容潜逃了二十多年,这起案件间隔二十多年历经一审二审,自然倍受关注!第二,在大众眼中,劳荣枝罪大恶极,一审她本该在判决之后认罪伏法,但她却崩溃大哭,当庭上诉,自然倍受关注!第三,劳荣枝二审聘请的是知名律师吴丹红,而吴丹红是疑难证据中心主任!劳荣枝的家人能够请吴丹红律师作为二审辩护律师,自然倍受瞩目!第四,劳荣枝二审开庭之后,当庭翻供,并且表示的很强势,应对检方询问时很从容淡定,劳荣枝一审二审情绪截然不同,自然引人热议,十分轰动!第五,二审即为终审!二审结束之后,劳荣枝一案会尘埃落定,介于此,大家自然非常关注二审的消息,希望二审维持原判,希望劳荣枝早日伏法!法子英一家认罪伏法多年,劳荣枝却依旧苟活于世,与情与法与理不容!这起案件一天不结案,舆论便是鼎沸状态!意义劳荣枝一案,不管是一审还是二审,坚持站在证据之上,坚持要让劳荣枝心服口服!一审宣判之后,劳荣枝崩溃大哭,坚称自己是受害者,也许正是因为如此,吴丹红律师接下了二审辩护,他希望通过辩护来了解多起案件的真相,并努力为劳荣枝辩护,让劳荣枝明白,辩护律师能做的有限,只有她真的没有故意杀人,她才能救自己!时隔多年时隔多年,受害者家属们都在等,等“女魔头”劳荣枝伏法!劳荣枝和法子英害的他们一生苦楚,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希望早日看到劳荣枝被执行死刑!如何看待律师为坏人辩护?
陈律观点: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我也经常被一些朋友问到这个问题,其实,只要能理解现代法律制度,理解公平的内涵,理解辩护制度的本质,就不会问这个问题了。也就明白了这个问题其实和道德、法律、金钱的排序并没有关系。一、如何看待律师为坏人辩护?这个问题的内在逻辑就是“律师只应为好人辩护”。
所以,在提问的人的概念里,只有“在好人蒙受不白之冤”时,律师才有积极的作用,因为可以让好人洗脱罪名,不被冤枉!
但是,这里的问题就在于,你怎么知道这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的?
法律规定,未经法院判决任何人不得确认有罪,也就是说,理论上而言,在法院没有下判前,任何人都有可能是“好人”,也有可能是“坏人”。如果对于律师的设定是“只能为好人辩护”,那就要求律师在接受委托前,必须提前把涉案当事人的案件完全搞清楚,并自己提前给这个当事人判案,只有确定是无罪的,是“好人”,才能接受委托,否则就应当拒绝。
然而,刑事诉讼法的程序已经规定的很清楚了,律师在没有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无权会见当事人,无权了解案情,无权阅卷。所以,事实上就是,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时,根本就没有办法给当事人定性。
因此,在实操上而言,律师根本就做不到“只为好人辩护”。
二、辩护制度存在的最大意义在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辩护制度为什么有存在的意义?
我们假想没有辩护制度,被告人没有辩护律师,会怎样?
这就意味着被告人得独自去面对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这一整套国家机器,他还大概率不懂法律,在这种孤立无援的情况他,假设他无罪,那他又能如何去自我辩护呢?
这种情况下只能寄希望于公检法能明察秋毫,查明真相,一旦公检法出现不负责任或者先入为主等情况,被告人只能是含冤入狱。
退一万步说,即便一个人有罪,对他的审判就不需要有律师帮忙把关,不需要审查整个司法程序是否公平、公正吗?
就我本人以及同事亲历过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被侵犯的情况就有如下几种:
1、被讯问的时候遭到刑讯逼供;
2、讯问笔录遭到篡改;
3、被诱导式供述;
4、被证人诬陷;
5、在不清楚认罪认罚的后果下受诱导和欺骗作出认罪认罚具结书;
6、未保障申请司法鉴定的权利;
7、法庭上未保障充分发言的权利。
更遑论那些事后被确定为冤假错案翻案的案件了,绝大部分的冤假错案在讯问的时候大多遭受了刑讯逼供。
犯罪嫌疑人如果连基本的权利都无法得到保障,又谈何审判结果的公正呢?
这也是英美法系坚持“程序正义”至上原则并坚决摈弃“毒树之果”的原因,坚持程序正义固然可能会导致极小部分的“坏人”利用警方办案中的过错将关键的证据作为“非法证据”给排除掉,导致法院无法对其定罪,从而逃脱法律的制裁。从个案来看并不公正。但是警方也会因为这个案子吸取教训,严格规范办案,尽量减少办案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错误,从整体上又使得案件结果更趋向于公平。
因此,“宁可放过1000个坏人,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因为好人被冤枉造成的影响是最为可怕的,意味着一个守法公民在没有任何错误的情况下也存在随时锒铛入狱的可能,这会导致公众丧失基本的安全感。
结语其实,关于“律师为什么要为坏人辩护”这个话题可以写一本书,我只挑出最为简单易懂的两点供大家思考,其实这是一个关于对公平、公正的认知观的问题,很多人认为去掉律师这个行业可能更有利于保障公平、公正,其实只要读了历史,就知道律师这个行业是经过审判制度不断的进化而衍生出来的,律师辩护制度的存在恰恰就是保障每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最大可能的得以被公平、公正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