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自考专升本报名机构(2022年1月1日)

2022-12-02 18:35:04 61阅读

今年是2021年,到2027年小溪米酒就小学毕业了,小学升初中没有考试压力,但是如果基础没有打好,习惯没有养好,性格不开朗,没有兄弟姐妹,没有死党,那就不完美了。真心希望他在上初中之前,交几个一辈子的朋友。

2030年是初中毕业升高中。初中毕业后有4个发展方向:高中、“五年一贯制”大专、“3+2分段制”大专、“3年制”小中专。因为初中学段的学校是只计较“初中升高中”的升学率,所以初中的老师一般情况下只会指导学生填报高中志愿,很多家长根本不知道还有其他的路可以走。如果小溪米酒学习不好,就让他先上师范类或医学类3年小中专,然后参加师范类或医学类大专的升学考试,上完大专再参加升师范类或医学类本科的考试,然后还得考研,按照目前的发展趋势,那都得是清一色的研究生学历呀,不是研究生没法出门呀。

2033年是高中毕业。高中毕业后有8个发展方向:一本好专业、一本赖专业、二本好专业、二本赖专业、三本好专业、三本赖专业、大专好专业、大专赖专业。

填报高考志愿,第1步要先想好就业方向,尽可能实现“学什么干什么”的目的,实现专业与就业“对口”的目的。第2步在网上查一下包含目标专业的学校有哪些,排名如何。第3步查看目标学校近5年目标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最低名次。第4步拟定冲刺学校、稳拿学校和后备学校的名单及次序。

军队院校不考虑,条件太高;体育院校不考虑,对身体条件要求太高;音乐、美术、器乐、声乐、舞蹈、播音、编导、书法类不考虑,需要天赋;校考、提前批、司法、其他、地方公费师范生、国家专项计划统统不考虑,标准达不到。有件事得晓得:各批(不含艺术、体育等提前批及对口、专升本)农、林院校第一志愿如有生源不足调档比例的,在招生高校认可的情况下,可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不超过20分,由高校择优录取。还是老老实实参加普通类高考吧。

是选一个名校烂专业还是退一步选一个普通学校的好专业?“是否同意调剂”是同意还是不同意?

根据学校的一般做法,“是否同意调剂”这一项,一般情况下会建议你选择“同意”。选择“同意”的好处是方便了高校的录取,提高了高中自己的升学率,不好的方面是考生被高校录取后上什么专业就由学校说了算。

我会如何帮助小溪米酒选择呢?第1步是退,放弃冲刺的幻想。第2步是选,自己的得分和名次必须要高出目标学校目标专业近5年录取最高分最高名次很多很多。第3步,不同意调剂。

小溪米酒经常过敏,一痒一挠,就跟蚊子咬的疙瘩连成片一样,西替利嗪加妙思乐的效果挺好。右手无名指前几天受了点轻伤,破了皮流了点血,他说不知道怎么受伤的,我也没太在意,这几天观察伤口,愈合了,但是有点红,赶紧去了医院,医生说涂点碘酒就没事了,说什么也不给开药。

为什么会有学区房这个东西呢?为的是让孩子上个好的高中,各高中的实力是有差距的。现在我发现在幼儿园、小学和初中阶段也存在这种现象,无奈呀,学校太少了。

在家里应该有家里的样子,在外面应该有出场的样子。学生就该有学生的样子,教师就该有教师的样子。如果孩子们开始美甲、戴首饰了,学校应该反思了。

有人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这个答案是对的吗?目前教育孩子的方法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圈养另一种是散养,形成这两种教育办法的原因来自于孩子的父母是被圈养的还是被散养的,被圈养的父母多数选择散养自己的孩子而被散养的父母多数选择圈养自己的孩子。我觉得自己是被散养的,如果小时候父母的提前干预、过程干预以及结果干预能多一些,也许自己的人生会有更多可能,所以我选择时刻关注孩子的变化,及时校正身心发展方向,积极参与孩子的生活,陪伴孩子共同学习,及时反馈孩子提出的问题,想办法丰富孩子的生活体验、学习体验、外交体验、斗争体验。

学校学生的构成是很复杂的。有正常的学生,也有不正常的学生,即使孩子不正常,当父母的也还是把孩子送进普通的学校而不是送进特教。面前的学生好像差别不大,其实天壤之别。有的孩子父母爷奶姥姥姥爷远近亲戚都在身边伺候,衣食无忧享受生活;有的孩子只有一个奶奶陪伴,温饱都是问题;有的孩子爹妈都在身边,但他们早出晚归,别说交流,就是见一面都很难,现在当父母的多不容易,起早贪黑地挣钱养家;有的孩子虽然能跟爹妈经常见面,但却成了仇敌,当爹当妈的啥事都推给老师、推给托管中心,只管生不管养。

小溪米酒:“爸爸,为什么影子有时候在前面有时候在后面呀?”

木山雨阳:“灯在前面影子就在后面,灯在后面影子就在前面。”

小溪米酒:“爸爸,那个是星星吗?”

木山雨阳:“是的。”

小溪米酒:“你看它在动。”

木山雨阳:“动的话就是飞机。”

小溪米酒:“它没有动。”

木山雨阳:“那就是星星。”

小溪米酒:“它是一直亮还是会闪光?”

木山雨阳:“一直亮。”

小溪米酒:“书上说在地球上看就是一闪一闪的,在飞船上看就是一直亮。从地球上看为什么会一闪一闪呢?”

木山雨阳:“可能是离地太远了吧。”

木山雨阳:“你想要个弟弟还是妹妹?”

小溪米酒:“妹妹。”

木山雨阳:“为啥想要妹妹?”

小溪米酒:“因为我喜欢妹妹呀。”

木山雨阳:“那就要俩,一个弟弟一个妹妹。”

小溪米酒:“不行,我只要妹妹。”

看到一个新闻,很有意思。

增长500%!“双减”后,这类培训班火了!近日在教育部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双减政策落地实施后,成效显著,有99.6%的学生家长反映,本学期教师没有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73%的家长表示孩子完成书面作业时间比双减前明显减少,66.2%的家长表示要鼓励、陪伴孩子参与校外体育运动。目前中小学生学习和生活发生了哪些变化?周末早上9点,在妈妈张艳的催促下,高山淳准备从家里出发去兴趣班学习。每周六上午他要学习一个半小时的国际象棋,下午则是两小时的滑板课。记者看到,周末有不少学生在学习国际象棋,高山淳非常认真地跟老师下着棋,并仔细记录着每一个步骤。张艳告诉记者,高山淳对国际象棋很感兴趣,常常会因为跟老师同学研究棋局,下课了还不肯走。结束了一上午的学习,高山淳跟妈妈返回家中,简单的午饭后,他便开始写当天的英语作业。他告诉记者,一会还有滑板课,所以要快点写完作业。张艳说,现在学科类的补习不能放在周末,课程移到了周中,周末的时间空出来了。她让孩子自己选择兴趣爱好,又给他加报了兴趣班,现在一周有6到7门培训课程。上海学生家长 张艳:我感觉是更忙了。以前周中是没有这么多科目要上的,最多上一个晚上的课程,但是现在周末、周中都要去上课。我有时候还是很焦虑的。我感觉毕竟中考、高考放在那,你不学是没有办法的。张艳坦言双减后,明显感觉到学校作业变少了,课程的难度也有所降低,但自己之所以坚持给孩子补习,也是希望他能给未来的学习打更好的基础。双减后的周末,她尽量让孩子去学习兴趣爱好,让他在紧张的学习之余能得到放松。下午3点,张艳和高山淳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出发前往滑板场,高山淳告诉记者,虽然变得更忙碌了,但他觉得现在的周末变轻松了。随着双减的实施,素质教育也逐渐被大家认可,孩子周末时间空出了,不少家长开始给孩子报兴趣班,体育、艺术、科技等兴趣班报名火爆。而临近岁末,各大培训机构的寒假班开始上线。双减后的第一个寒假发生了哪些新变化?近日,记者走访了上海的一些培训机构,发现唱主角的不再是学科类课程,更多的是素质类课程。周末记者来到位于上海宝山区的一家培训机构,培训中心里异常热闹,不时有家长带着孩子前来上课,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主打体育、科技、艺术综合培训,双减之后,每周末几乎所有的教室都排满了课程,虽然离寒假还有一个月,但他们开设的寒假班报名几乎满员。上海某培训中心校长 王智浩:相较于之前寒假班会有五倍的增长。我们这个场地可容纳100个学生同时学习,我们现在招生已经招到80到90个。寒假体育部分也是非常火爆的,像我们这里六个乒乓球台,从早上八点钟到晚上八点钟都是报名排满。王智浩告诉记者,原来他们培训中心以体育培训居多,近期他们又增加编程、陶艺等课程,寒假班还开设了无人机、航模、电子科技等新课程。记者在网上以“寒假班”“培训班”等关键词搜索,也发现往年最常见到的数学、英语等学科类课程寥寥无几,取而代之的是种类繁多的素质类课程。在位于上海莘庄的一个芭蕾舞培训学校,记者同样看到,周末教室的等待区域坐满了家长。三个舞蹈教室一节课紧接着一节课。负责人告诉记者,相比往年,今年无论是常规班还是寒假班招生情况都有20%以上的增长,特别寒假班都已经报满了,不过她也坦言,虽然报名的人多了,但培训市场的竞争也同样激烈,为此他们也开设了很多新课程。上海某芭蕾舞蹈学校创始人 田昕雨:开设了成人课,还有小朋友的像艺术考试、技术技巧提升方面的课程,丰富了课程品种,让我们的客户有更多的选择。现在近半年我发觉有近一二十家门店都开始开业了,往常大概一年只开业两三家。采访中不少家长告诉记者,双减之后,市场上出现了很多新的培训产品,他们的选择也很多。上海学生家长:我希望他对工程和技术或科学这方面感兴趣,这里木艺、陶艺、手工、电子全都有,我觉得这个比较适合锻炼孩子全方位兴趣的发展。

通过学习这个新闻,我有几个认识。第一,原本是周六周日上的学科类辅导只能在周一至周五去上,因为风险较高,估计价格要涨,时间上还占用了平时的学习时间;第二,学科类辅导退出周六周日以后,艺术类得到了广阔的发展平台,原本周六周日是要补习学科类的,现在除了平时要挤时间补学科类还要在周六周日补艺术类;第三,补学科类只需要买书买卷子,补艺术类不仅需要买平时的训练用具,还要准备比赛、演出、考级的费用;第四,到了中考高考的时候有几个能凭借艺术类辅导加分?又有多少考生面对考试压力放弃艺术?第五,艺术类院校可能要扩招,将来会有更多的孩子投入到艺术的怀抱。我突然想到烂大街的研究生,为啥要搞艺术呢?研究生都烂大街了,学科类没得搞了呀。为什么越来越多的高学历选择自由创业?可能是岗位少了,上升难了。学会文武艺,艺多不压身,此处不养爷自有养爷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家庭责任,第三章 国家支持,第四章 社会协同,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第三条 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第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

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第五条 家庭教育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

(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遵循家庭教育特点,贯彻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

(四)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

(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并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家庭教育工作的日常事务。

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体育、新闻出版、网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挥职能作用,配合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第九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残疾人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结合自身工作,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工作,为家庭教育提供社会支持。

第十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依法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服务活动。

第十一条 国家鼓励开展家庭教育研究,鼓励高等学校开设家庭教育专业课程,支持师范院校和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加强家庭教育学科建设,培养家庭教育服务专业人才,开展家庭教育服务人员培训。

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为家庭教育事业进行捐赠或者提供志愿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国家对在家庭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三条 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

第二章 家庭责任

第十四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协助和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

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以下列内容为指引,开展家庭教育:

(一)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

(二)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

(四)保证未成年人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五)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六)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养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合理运用以下方式方法:

(一)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

(二)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

(三)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

(四)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

(五)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

(六)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

(七)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

(八)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

(九)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第十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在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第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其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第二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

第二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委托他人代为照护未成年人的,应当与被委托人、未成年人保持联系,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与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第二十三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三章 国家支持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修订并及时颁布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省级人民政府或者有条件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写或者采用适合当地实际的家庭教育指导读本,制定相应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规范和评估规范。

第二十五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统筹建设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开设公益性网上家长学校和网络课程,开通服务热线,提供线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队伍,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养,鼓励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需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确定家庭教育指导机构。

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对辖区内社区家长学校、学校家长学校及其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进行指导,同时开展家庭教育研究、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和培训、公共服务产品研发。

第二十九条 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应当及时向有需求的家庭提供服务。

对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存在一定困难的家庭,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第三十条 设区的市、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措施,对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建档立卡,提供生活帮扶、创业就业支持等关爱服务,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创造条件。

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提供服务,引导其积极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

第三十一条 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营利性教育培训。

第三十二条 婚姻登记机构和收养登记机构应当通过现场咨询辅导、播放宣传教育片等形式,向办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宣传家庭教育知识,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三十三条 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对本机构安排的寄养家庭、接受救助保护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双方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三十五条 妇女联合会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社区家长学校、文明家庭建设等多种渠道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第三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依法设立非营利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采取政府补贴、奖励激励、购买服务等扶持措施,培育家庭教育服务机构。

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七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应当将家风建设纳入单位文化建设,支持职工参加相关的家庭教育服务活动。

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校园和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应当将家庭教育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第四章 社会协同

第三十八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立社区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配合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组织面向居民、村民的家庭教育知识宣传,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第三十九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作为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

第四十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可以采取建立家长学校等方式,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特点,定期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并及时联系、督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加。

第四十一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根据家长的需求,邀请有关人员传授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促进家庭与学校共同教育。

第四十二条 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提供支持。

第四十三条 中小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应当及时制止、管教,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发现未成年学生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 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早期教育服务机构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科学养育指导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第四十五条 医疗保健机构在开展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预防接种等服务时,应当对有关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开展科学养育知识和婴幼儿早期发展的宣传和指导。

第四十六条 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体育场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每年应当定期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宣传、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开发家庭教育类公共文化服务产品。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当宣传正确的家庭教育知识,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营造重视家庭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四十七条 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应当加强自律管理,制定家庭教育服务规范,组织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单位,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有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发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委托他人代为照护未成年人,有关单位发现被委托人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第五十条 负有家庭教育工作职责的政府部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主管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一)不履行家庭教育工作职责;

(二)截留、挤占、挪用或者虚报、冒领家庭教育工作经费;

(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的情形。

第五十一条 家庭教育指导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早期教育服务机构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职责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第五十二条 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

(一)未依法办理设立手续;

(二)从事超出许可业务范围的行为或作虚假、引人误解宣传,产生不良后果;

(三)侵犯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合法权益。

第五十三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五条 本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心理、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父母对子女或者对自己的亲兄弟姐妹施暴也是家庭暴力。

这些法都挺好的,只是当父母的、爷爷奶奶的都特别不容易,生活压力这么大,哪有时间照顾孩子,听天由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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