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安大学宿舍条件怎么样(呼和浩特一学生宿舍竟成犯罪窝点)

2023-06-15 01:05:03 21阅读

山东公安大学宿舍条件怎么样,呼和浩特一学生宿舍竟成犯罪窝点?

从严处罚的话,学校党组应解散,从党组书记到班主任都应撤职被严格追责,犯罪学生应受法律制裁。优秀的老师调剂到其它学校。这个学校不能也会再招新生了!

但教育部门不愿看到这个结果,主管行政局会协调公安并建议市政府,低调处理此事,不向社会公开。班主任扣除一年绩效奖,学生交了罚款转学到其它学校,校班子开个自查自纠民主生话会就完了。亡羊补牢,下不为例。毕竟学生犯罪社会危害性不大。

家长们会到处找关系说情!拿出一直是个好孩子的证据,属于受蒙蔽、教唆、引诱等受实者,应以教育为主,从轻处罚。肯定有社会上无业人员参与其中,处理他就完了!请友友们跟踪关注!

天津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我就在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我今年大二,我想你应该是9月份上大一,现在天津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已经不招生了,现在的学生都是公安警官学院的学生,只有法律事务法律文秘在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课。

学校有两座宿舍楼,两坐教学楼,一个办公楼,早上8点20上课,晚上10点30关宿舍门。一点都不严,平常可以上网吧!通宵都不管。老师的水平有的好有的差,硬件真的不怎么样, 周边的环境还是不错的水滴就在附近。对过是动物园。反正毕业不能参加警察的公务员的考试,也不能参加司法考试拿不了律师证,奉劝你别上这来,不过如果你家里认识学院的院长你可以考虑一下因为下半年就要和警院合校了,听说是政法的院长当头。

复旦大学三名研究生校外嫖娼被开除?

前几天,复旦大学两名研究生和一名博士因为校外嫖娼被校方开除学籍,此事引发了广大网友的关注。

有网友不禁疑惑:“处罚机关是公安,学校是怎么知道的”?甚至还有部分人为3名学生“打抱不平”:“究竟是谁走漏的风声,倘若学校不知情就不会开除学籍了”。

学校第一时间掌握了三人的违法行为,是三名学生“走背运”,还是公安机关依法告知学校的?俗话说“纸包不住火”,倘若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们不妨猜测下学校到底是怎么知道的:

第一种情况:公安机关主动告知

倘若是公安机关主动告知学校,是否涉嫌侵犯学生的隐私呢?

首先,嫖娼行为违法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明确规定嫖娼行为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不属于“情节较轻”的则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通俗地讲,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与否,嫖娼并非一定要被拘留,也可能是500元以下罚款了事(这一点很重要,大家先有这个概念)。

我们再来看对三人的处罚:三人处罚分别是行政拘留3日、行政拘留10日和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0元罚款。也就是说,三人都被处以了行政拘留,无一人是简单的罚款了事。

问题就出在“拘留”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规定:

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在法律措辞中,“可以”就是“应当”的意思,“应当”就是“必须”的意思,“必须”一词几乎不会在法律法规中出现。也就是说,三人被处以行政拘留后,公安机关通知其家属是完全符合规定的。

说到这里有人可能又会有疑问,《治安管理处罚法》虽规定通知家属,但并未规定通知单位或学校,那通知单位或学校岂不是不符合规定?其实并非如此:

首先,实践中,拘留通知书下面一栏有“家属”、“单位”两个选项,二选其一的关系,被拘留人可以自由选择,这就不排除学生主动选择通知学校的可能。这也就是为什么现实中有些人因违法乱纪被处罚后,有些是派出所通知家属去领人、有些是通知单位领导去领人的原因了。

第二,另外,除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对嫖娼行为的处罚外,对于公职人员或党员,按照党章和党纪处分条例,还有一些额外的处分,比如警告、严重警告等,甚至有可能被开除公职和党籍。如果三名学生同时也是党员,组织关系在学校,那么通知学校也是符合程序的。

第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八十五条,“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而询问内容除了违法行为外,自然包括违法人的个人信息,比如姓名、职业、就职或就学学校等,这些信息可以联系所在单位进行落实。

综上来说,即便公安机关主动告知学校,程序也完全符合规定,通知家属中的“家属”是很宽泛的,包括学校、单位等,且可以联系所在学校进行信息验证;如果是党员,通知组织关系所在单位也是很有必要的,不存在程序违规的问题。

第二种情况:学校报警寻人

三名学生是在校学生,学校有管理的责任和义务,而三人又被处以3-10天不等的拘留,人身自由和通讯受到限制,学校在此期间联系不到学生,最好的办法就是报警。

报警后,公安机关会寻人,因为何事被拘留、什么时间被拘留等等信息自然就被学校掌握了。

其实这种“乌龙”事件是很常见的,比如泉州曾经有一人报警,称同事已经5天联系不上了,民警接警后到住所寻人,但是没有找到,事后通过警务系统发现此人在前几天因为醉驾被拘14天,在看守所关着呢。

从三人被开除的决定来看,决定是由学校保卫处作出的,所以不排除保卫处率先掌握了情况,有可能是保卫处找不到人后报警寻人,事后核实是嫖娼被拘。

写在最后:

综上来说,无论是办案机关主动告知还是学校寻人后掌握了情况,都是符合规定的,想要瞒天过海几乎是不可能的,只能说“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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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警察职业学院出来好找工作吗?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和本科类的警校不能相比,不在一个层次,它前身为湖北省劳改干部学校,始建于1981年,2002年更名为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目前有4个教学系,22个专科专业。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设有信息工程系、警察管理系、司法侦查系和司法管理系;还开设了司法警务、罪犯心理测量、心理咨询与矫治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刑事侦查技术、安全防范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22个专科专业。

省级特色专业:司法鉴定技术、刑事侦查技术、安全防范技术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的学费标准:

艺术类专业6500元/年,普通专业5000元/年,住宿费1080元/年。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的录取分数线: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的就业情况:

2019年毕业生中参加公考国考等通过的有669人,34人顺利考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等知名学府,还有3人出国深造。经过统计,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每个专业的就业率80%,整体就业率在全市或者全省来说都是非常高的。

另外,现在的警校不再包分配,想要当警察必须参加考试。如果能通过,就可以入警,如果没有通过,就需要你自己自由择业。2019年毕业生薪资水平在3000到5000元。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作为一所司法类的大专警校,总体的入警率大概在30%左右。(官方数据显示,本科警校的入警率一般都在90%左右,这就是专科和本科的区别。)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的就读环境:

1、学院分两个校区,东西湖校区坐落在吴家山麓,汤逊湖校区坐落在汤逊湖畔。东西湖校区的交通便利,出门就是地铁和广场。和其它学校比较起来,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的面积真的不大,大概只有三四个普通高中大。

2、作风纪律管理严格,每周一需要固定升旗,每天一操两集合,早上一般六点二十出操。每晚7点到9点是晚自习,到了22点准时熄灯。

3、学校只有一个小卖部和一个食堂,食堂分为三层。2楼吃的人比较多,3楼食堂的环境最好,可以边吃饭边看轻轨。

4、学校的住宿环境十分艰苦,是以前那种8人寝室的,大多没有住满,平常住4-6人,只有信息工程系的男生宿舍有空调。女生是两房一厅那种感觉,每个小寝室4个人,有浴室和厕所。

5、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所有专业统一都穿警服,服装、被褥统一发放,日常用品自己带。学校很抓内务卫生,校风是纪律高于学习,每天跑完操回宿舍整理内务,再检查警容风纪。

6、学校的军训时间比较长,基本上是两个月+延期。军训期间,对头发检查较为严格,男生女生都有标准。头发男生不超过3cm,女生衣领以上,什么染发烫发,留长指甲、涂甲油,首饰耳饰全部禁止。

总结:

如果考生想读警类专业,又没有考上本科警校(武汉有个本科警校:湖北警官学院),可以考虑到到武汉警官职业学院读书,但是毕业需要考试才能当警察。

很多读过的同学说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的软硬件条件在同类学校比较差,那是自然,专科和本科无法比较。另外,如果你家庭没有公安背景,毕业入警会比较吃力,专科警校入警率很低。

所以,读专科还不如学点技术性实用性强的专业,不然空有一身武力只能当保镖或者保安,当然了,也能自主创业。

有哪些让人咋舌的夫妻关系?

这是发生在东北偏僻山村的一个“借妻生子”的奇葩故事。

是我村从关东回来的村民讲述的,他在东北那个村子住了二十多年。如今咱们这边经济发展比那边好,他便重新回来了。

故事的主人公姓贾,现年近70岁了。所在村有40多户,叫杨家屯,是和周围六个屯合起来才成立了一个村委会的。

贾先生当年的媳妇无生育能力,就协商着办假离婚,再找一个女的结婚,生了儿子就辞退——解除婚姻关系;然后他们再重新恢复夫妻关系。妻子也为无儿无女犯愁呢,一听就同意了。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没想到二婚生了个女儿。按照协议,女方把孩子留下就走人了。他两口子复婚,养起了女儿。

根据当地的风俗,没有儿子,死后都不能进族坟墓地。这可怎么办呢?

老贾在当地是个出了名的能人,聪明能干,脑瓜灵活,镇上的机关企业,没有他叫不开门的;别人办不了的事他都能办。

于是他又故伎重演,商量妻子重来一次,一定得要个儿子。妻子听他说的在理,又一口答应了。这次挺走运,“应征”的竟是一位24岁的黄花大闺女,这年老贾已经40多岁了。婚后老贾的那个高兴劲儿,一笑嘴巴都咧到耳朵后面去了。

这老夫少妻也挺争气的,转过年就生了个大胖小子,全家人都喜出望外。

等孩子过了生日,老贾和媳妇商量离婚,准备“移交”的时候,没想到媳妇坚决拒绝,杀死也不去办离婚手续,就是要和他白头到老。

其实小媳妇挺精明的,尽管两人年龄差别很大,但是老贾家的日子却是上等水平,天下哪有这等好事?唾手可得的东西,怎能再拱手让人呢?哪怕现在赚个“出上脸”的臭名,也是一时之羞;一辈子的生活才是个大事啊。豁上了,就是不离婚!

一向神通广大的老贾,这回可是栽了个天大的跟头。这不是弄假成真了吗?这跟老妻子怎么交代——人家还在那里默默无闻地伺候着自己的女儿呢!他们老夫老妻的感情一直很好,从来都没有吵过架。这可真是给他出了个大难题!

事到如今,走投无路,只能自己出上老脸,向老妻求原谅了。老两口抱着大哭一场。老贾求子心切,使出浑身解数,到头来栽在了小媳妇手里。枉费了一片苦心,却辜负了老妻的半生陪伴,硬生生就得分手!这个痛非同一般,因为这有法律制约,二者不可得兼呐!

好在老妻通情达理,把女主人的大权让给了小媳妇,自己和闺女另屋居住。老贾也没有丧良心,经常抽空过去帮忙解决生活中的各种问题,经济上也给与帮助。两家人过得仍然像一家人一样,受得了村民们的一直好评。

这是发生在特殊年代的一个复杂的婚姻故事,奇葩归奇葩,但却是在政策范围之内的,不应该对他们进行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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