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天学院怎么样(天天加班打“骚扰电话”)
每天130条客户数据,每个客户至少打3遍电话,每天要打300多个“骚扰电话”,打不完这些电话,就要在实习单位工作到晚上10点钟甚至更晚。
拨通客户电话,推销信用卡分期产品又自称“客服”的这些人,并不是真的“银行客服”,而是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校管理工程系铁道运营专业的跟岗实习学生。
对于向客户每天说数百遍的分期政策,多名学生表示,自己并不懂这些分期业务,“向客户讲的都是实习单位提前分发下来的‘话术’。”
多名学生向记者投诉,在实习企业工作期间,不但受到工作量、工作时长上的压榨,并且学校安排学生实习违规操作,没有与学生、实习企业签订三方实习协议。
跟岗实习生:
天天加班打“骚扰电话”
小丽(化名)是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校管理工程系铁道运营专业的学生,小丽告诉记者,从8月19日到学校推荐的这个单位来跟岗实习,“每人每天拿到130条银行客户信息,然后我们打电话给客户推销分期产品,有的客户根本不接电话,或者一听是骚扰电话,就挂了,我们就要反复打。”
“我们不愿意做这种工作,每天都被很多人拒绝甚至辱骂,我们自己也觉得打这种电话很讨人嫌,因此承受了很大的心理压力。”小丽说,这家“中天嘉华”是学校推荐的实习单位,代理了一家银行的信用卡分期产品,“我们就向客户推销分期。”
小丽介绍,在这家公司工作期间,一共30多个同学被分到了不同的组,每组有组长带着打“骚扰电话”,“每人每天拿到130组客户信息,按照这个信息去主动拨打客户电话推销,每个电话要求超过1分10秒的通话时长算一个‘触及’,一开始的任务量是50个,后来逐渐增加,已经到了70个。”
除了“触及”的任务量之外,还要求每人每天跟客户的通话时长在2小时50分钟以上。
“组长非常凶,我们这些实习生几乎完不成这些任务量,这样我们每天都被要求加班。”小丽说,即使同学们有晚上7点钟离开办公地点的,都会被组长批评,“平时加班到晚上九十点钟都是常事。”
自称银行客服
每天打300多推销电话
“您好,请问您是***先生?我是**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户服务代表,我的工号是***,给您致电是因为,我行为回馈新老客户推出了‘现金类优惠活动’……”
小丽说,这就是实习工作中给每一个客户拨打电话的“开门语”,“我们就是个跟岗实习生,我们根本不是银行员工,更不是银行客服,我们完全不懂给对方推荐的业务,这样给客户打电话不就是骗人吗?”
小丽说,在工作的时候,每个实习学生会拿到一叠“话术”材料,客户有可能会问道的各种问题,在这份材料上都有一个统一的模板式回答。
记者在这份材料上看到,如果客户“质疑身份,不信任”时,“话术”的答复是“我们是**银行的账单分期业务专员,这个电话是我行的客服热线,我的工号是***,您致电客服热线也是可以查询到的,您不用担心……”
由于每天接触这份“话术”,小丽得知其推销的是一种“取现分期”业务,推荐客户将信用卡中的余额在网上直接取现存入另一张对应的银行卡中,然后以分期偿还的方式还进信用卡,“这样客户得到了信用卡套现,银行赚到了分期手续费。”
小丽说,实习公司会每天统计客户办理这个业务后,银行所赚到的手续费,并以此作为小丽等实习生的工作指标之一。
疑问:“铁道运营”专业学生为啥实习“电话营销”
记者采访时了解到,“铁道运营”专业学生在“中天嘉华”实习的共30余人,目前实习不到1个月时间,离职已经超过半数。
一些学生对学校推荐的实习企业有所质疑,“我们学的是铁道运营,如果实习应该去相关企业的相关岗位,为啥学校推荐我们去一个专业不对口,甚至超过学生承受底线的企业去实习?”
今日,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校宣传部一位周姓老师向记者表示,学校曾经组织学生到省内专业相关行业的单位进行实习,但并不是所有学生都能在实习单位顺利就业,因此学校考虑了其他企业,学生自主选择。安排学生到“中天嘉华”进行电话客服的实习工作,是考虑到增强学生的服务意识和与人沟通的能力,但是学校并未对学生在企业的工作有具体了解。
学生自称银行客服
却并不了解业务
记者采访时多位学生介绍,在该企业实习工作,拨打客户电话时多次遭到对方反感,“有的直接挂电话,有的甚至恶言相向。”
同时,有学生自身也认为,这种“电话营销”遭人反感与“骚扰电话”无异。并且在实习单位给出的“话术材料”中,实习生自我介绍的模板中多次出现“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户服务代表”、“银行的账单分期业务专员”,“我们根本不是银行员工,也不懂银行的业务,就是按照‘话术’照本宣科,这样算不算骗人呢?”
学校:学生可拒绝加班
不影响成绩和毕业证
就在小丽与辽沈晚报联系的同一天,本报热线同时接到了同院系同专业的其他同学投诉,陈述内容与小丽反映的内容大体相同。
包括小丽在内多名该校跟岗实习生强调,因为在该实习单位的工作与所学专业无关,并且对“电话推销”并不感兴趣,也难以接受,曾多次向学校和实习单位表示离职,而“学校给出的答复是如果离职,毕业证缓发半年。”
周老师称,实习单位如果要求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加班,学生有权利离职回到学校重新安排实习工作,不会影响到学生的成绩,也不会影响毕业证的正常发放,“如果哪位老师用毕业证要求学生强制实习,学生应该向学校反映,学校会对老师进行纠正。”
学生参与实习前
是否签订三方实习协议
多位投诉学生表示,在去学校推荐的实习单位工作前,学校、实习企业、实习学生三方并未签订实习协议,“我们从来没有看到过实习协议。”
对此,校方核实情况后坦言,的确没有签订三方的实习协议,学校与实习企业签订了一份“大协议”,在这份协议中附属了全部实习学生的名单,“我们与其他实习企业也是这么做的。”
根据2016年4月11日正式实施,由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国保监会研究制定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其中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实习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各方基本信息;(二)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三)实习期间的食宿和休假安排;(四)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五)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办法,对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部分的约定责任;(六)实习考核方式;(七)违约责任;(八)其他事项。
“学校没有按照相关法规进行规范操作,没有签订规范的实习协议。现在导致了我们实习学生现在有这样的遭遇。”学生们表示,学校对学生实习的安排并不规范,并且应该对学生在实习企业的遭遇负责。
辽沈晚报记者吕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