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成考2017年(结果双双进局子)
长丰男子周某
让外甥代替他
参加成人高考
结果
双双触犯了刑法
涉嫌犯下
“代替考试罪”
日前被公诉
外甥替考被发现
2017年10月27日,周某电话联系其外甥王某某,称其有事无法参加于次日举行的2017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想让王某某代替其参加考试,王某某答应。
(网络图/图文无关)
次日上午,王某某持周某的证件到合肥市庐阳区合肥市第三中学考点第43考场代替周某参加政治科目考试,考试中被监考老师查验证件时发现。
周某投案自首
经询问,王某某承认了其代替周某参加考试的事实。
随后,民警赶至合肥市第三中学将王某某抓获。周某主动到合肥市公安局向警方投案。
等待周某和其外甥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替考罪”
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将代替考试行为入刑,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新增加一条,规定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代替考试罪是典型的对向犯,刑法同时处罚考生和“枪手”双方行为人,且定罪和法定刑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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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剑
编辑:盛木生 杨贺(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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