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后考法考容易吗(备考新方向:会“劈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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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考试难度,法考当然稳坐头把交椅。 据说,人类没有任何考试的庞杂可以超越法考: 难得让人望而生畏。 很多人在几战失利之后,内心曾经近乎疯狂的执念被现实击碎,变得连希望都不敢直视。 而且,最重要的是江湖传言:法考已经改革。 这让很多人一夜之间就失去了报考条件。 为什么有人能通过法考,逆天改命,实现财务自由,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有人却从此一蹶不振,开始混吃等死地过一生呢? 为什么同样的时空、同等的智力、相差无几的努力程度,却有天差地别的结果?到底什么人才有报名资格? 01 都说法考难,那我们为什么还要法考呢?因为,我们正迈入一个法考的红利区。 首先,2019年初司法部印发的《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称: 2022年全国律师总数需要达到62万人。 根据律师行业最新数据统计: 截止到2018年,全国执业律师有42.3万名,就此来看,律师群体至少有20万的缺口等待我们去填补。 其次,2019年的考研人数高达430万人,但法考人数却骤降。 最后,就是2018年法考改革中对于报名条件的限制: 非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毕业生、全日制院校未毕业的、在校四年的非法学本科生,永久不具备报考资格。 那么听完这么多利好消息,你是不是有一点点动心呢? 但是,等等,先冷静点,还是先照照镜子再法考吧! 法考启动新的报名条件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老人老办法(2018年4月28日前入学或取得学历) 只要你在2018年4月28日前已经取得了学籍(入学)/考籍(针对自考),或者是已经毕业了的,就可以考,具体参考如下: (1)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报名; (2)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 新人新办法(2018年4月28日后入学) (1)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总结:前提条件必须是全日制。①若是全日制的法本生,大四就能考了。②若是全日制的非法本生,但是法硕、法博或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的,一样可以考。 那么,哪些人不能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考:(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考(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考(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上图或许更直观一点: 02 当你确定自己是否有资格“被法考剥掉一层皮”之后,那么咱们来点硬核理论: 弄懂法考改革后的实质性变化,积累法考改革的前沿认知,再一头扎进备考当中。 2019年司法考试结束,天地间传来一片哀嚎,广大考生奔走高呼: “无论是主观题还是客观题,真的和从前不一样,不一样,不一样了。” 综合性太难,实操性太强。 甚至,有考生出考场之后连呼自己不是去考试,而是去刮彩票的。 也有考生戏称:别问我题目难不难,我觉得题目难,大家难,才是真的难,好难,洗洗睡了吧。 2018-2019年考生都有这样一个认识:司法考试的四张试卷不再侧重记忆性知识,而是更侧重对法律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能力的考察。 且有重点地考察增加案例、比重和考试时间,允许考生分院法律法规。 法考不再是死记硬背,而是需要考生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运用能力。这一点,在2018年和2019年的主观试卷上,尤为突出。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的命题无论在内容难度上还是命题技巧上,较2018年都有所突破。 2020年,作为法考的第三年,法考改革已经逐步进入了深水区,“难”就是大方向。 03 那么,考生应该如何应对呢? 1、学会做墙头草,随命题方向而变。 如今的考试主旨:增加了检验考生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考试内容和分值比重,主观题、客观题在命题上都会更加突出,检验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 据此,司法部对于命题材料的来源有着明确的要求:材料尽量源于实务中的案例实例,法律司法实践常见领域内容可有争议。理论深度且信息量大,综合性强。 法律在具体的命题上存在“依法命题”、“依案命题”两种方式。而“依案命题”,已经成为了命题老师首选的命题方式。 例如: 换句话说,司法考试的时代,考察的方式更为直接、单一、偏重记忆性。 法考新时代,如果你还是死抱法条不撒手,那你只好和上岸说再见了。 如今的法考时代,整体是通过对热点案例的技术性改变来实现的。而热点案件本身是复杂的、细节不可控的,这就必然造就了法考题目的灵活性、定性不唯一性,以至于难度系数大大增加,吊打死一众死记硬背的考生。 而且近年来,考题有跨学科融合的趋势。 所以,咱们广大考生也要做出相应的调整。 先不提考试技巧,可以肯定的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考试方式已经不适合备考了。 其次,题目的灵活程度也对你的备考要求有所提高。在备考阶段,要着重对基础知识点的理解,而非机械式的记忆。 如果你习惯于机械地记忆知识点,不能深入地了解法条背后的立法逻辑,那么你的备考方式,就要做一个翻天覆地的改变。 前期的知识点要把基础和知识点掰开揉碎消化,后期再结合高院的指导案例、审判参考等权威案例进行知识点的运用。 前期学习别图快,要重在懂,而且要实时关注社会上的热点新闻。看看它有没有可能变成典型的、容易出题的案例。 2、学会劈腿,事半功倍 在恋爱中,劈腿为人所不耻,但用在法考上,却是不二法门! 纵观2018年和2019年,法考主观题试卷出现了N多民商综合案例: 这种出题方式,就是打破了以往一个案例只考一个学科内容、限定在同一个案例的方式,转而从多个学科的维度去考察。 当然,基础知识点的重点学习还是非常重要的。但在此之外,未来民宿交叉民法行政法交叉,都是有可能去综合命题的,我们就在接下来的考试中拭目以待吧。 所以,我们广大考生还能怎么办呢?劈腿吧! 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要树立劈腿的意识。 一脚蹋两船,甚至一脚踏八船的学习方式,才能够适应这种新的命题方式。 我们要意识到,每一个学科之间并非孤独存在的,在部分的内容上应该学会融会贯通。 有意识地去做大融合命题式的案例分析练习,有意识地归纳总结,联系学科之间的知识点综合运用。 接下来,说点积极的,给大家打打气吧。 司法部明确强调:在司法考区中,不刻意推销某种学说。 司法考试重在考查学生是否能够理解某一学说,具体案例中能够是否能够运用该学说。也就是说,一定会让你在特定的前提下去答题。 命题老师也会给你一定的探讨空间,不会强迫你运用某一种观点作答,言之有理,你就有一定的分。这也正是我们学法律有趣的地方,现在,我们人人都可以在做主观题的时候“化身柯南”了。 既然是这样,你在选择法考老师的时候,一定要一个明确的目标,那就是“咬定青山不放松”。 不要学了张三的课程,看不懂转身就换李四。每一个老师的学术和观点是不同的,盲目地更换老师,会造成你在理论体系完整性上的撕裂。 这些都说完了,我觉得该上干货中的精华了—— 如何备考??? 事实上,无论多难的考试,都有人通过。而过与不过的区别,绝不是智力上的悬殊、备考材料的选择,而在于时间上的分配。 时间对于大家来说是公平的,不偏不倚,就看你自己如何利用了。 我推荐的是“三轮制”。 先给自己宽宽心,别吓到自己,告诉自己不用盲目求全,把法条都记下来的是机器,不是人脑。 复习的时候,要有侧重点,先看分值比重大的,再看分值比重小的;先看需要理解的,再看容易记忆的。 另外,数据说话最实在。 仅2019年的数据: 这么一对比,谁轻谁重,一目了然。 现在,分享一下我的“三轮制”复习流程: 以上,都是我对于法考备考的粗浅认识,也是一家经验之谈。 在法考的道路上,每个人的情况都有所区别,还是要找到适合自己的路,我的经验也仅供参考。 最后,希望每一位考生都能:不负韶华,不负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