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自杀(留下14张信用卡欠款87万)
欠债自杀,留下14张信用卡欠款87万?
感谢邀请。
一、事情经过事情发生在珠海,女孩陈某选择了烧炭自尽,她的母亲发现女儿办理的14张信用卡已经拖欠信用卡87万,欠小额信贷多少还不清楚。陈某喜欢购买名牌服装和包,经常去澳门等消费,但月薪仅为3000元,母亲怀疑因为偿还不了贷款自杀。
二、悲剧可能是暴利催收惹的祸陈某去世后同事和朋友相继接到催债公司电话,侧面印证了陈某生前遭遇了各类暴力催收。陈某欠款最少在80多万,各个银行和催债公司一定逼得很紧,具体目前说平时母女沟通也很少,性格也比较内向,发生悲剧成为了必然。
近些年由于暴利催收产生的社会问题越来越严重,陈某算是其中一员,让人痛惜。
三、收入不高更不应该乱花钱很多人惊讶律所工作收入怎么这么低,其实是正常的,我当初毕业时候律所实习给大律端茶倒水打印文件,每个月只能拿500多,有些同学甚至倒贴钱到律所工作。刚毕业没经验没资源,像陈某有3000多收入算是不错了。
收入不高本来应该节俭一点,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多挣点钱,但陈某有些虚荣,喜欢买名牌打扮自己,长期这样入不敷出,出事是早晚的。
四、出事儿别总找别人,要多反思陈某母亲认为银行信用卡欠款导致陈某烧炭自杀,并投诉到中国银保监会。截止目前为止,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督局已经受理投诉。
死者已去,即使投诉成功又能如何,如果平时多关心女儿,帮着他树立正确消费观,也许悲剧不会发生。
感谢耐心读完本期话题(第66期),觉得说的在理儿,点个关注,谢谢~
要钱时欠款人自杀需要付法律责任吗?
只要债权人没有威逼债务人自杀,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属于自杀行为,自己承担后果。
满18周岁的人,在法律上就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由其对自己的行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其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留下14张信用卡欠款87万?
这花季律师属于昙花,一开一放瞬间揪走了所有爱她人的心肝,苍天啊大地啊谁主沉浮?!不说情,只说14张借记卡87万块钱,实名制银行账户,每人仅限一个账号,她怎么能起14张卡?这城市有14家不重名的银行吗?她是律师,智商太高又高的不得当,玩了她的父母兄弟姐妹血脉情,也把她立足的社会玩于股掌之上,一条生命PK87万14张卡孰轻孰重?叔能忍婶也不能忍!摊开钱虽不多但这事超出了做人的底线。社会进步人们乐享,可推动进步的不是鼓励在校的未成人和没有消费能力的人办卡,贷款,超前消费的终极对决就是要不还钱要不人亡。当下示例比比皆是,没有钱的父母为了满足孩子的物质需求,借钱贷款给孩子买车买房,俨然是富二代家里出来的孩子,这种莫名的大爱,换来的不是母慈子孝,而是浮夸风气的渲染,攀比成为了习惯,可背后的泪流又能唤起来人们对诚信的重视,还是社会公德的约束吶?吃瓜人不愿看悲剧,但也只能说律师你一路可否走好?!
一个人自杀了写了遗书说是跟我欠钱不还有关跟我有法律关系吗?
你欠钱不还不足以让其自杀,这之间是构不成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的,所以你不用负刑事责任,但是,你欠了别人钱,你具有偿还义务。
男子从宁夏坐飞机到青岛跳海轻生?
很不负责任的表现:既然你欠债,砸锅卖铁的话有点夸张,至少可以慢慢挣,慢慢还吧?你欠债不还要自杀,人家损失的钱难道就要一了百了吗?难道就真的是走投无路了吗?
俗话说生命诚可贵,你的生命是你的父母给的,你想结束就结束?你是否考虑过他们的感受?是想让他们也伤心欲绝?随你而去。
你想跳海结束生命,表现出来的不是英雄的形象,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懦夫形象,不负责任的形象,就算你死了也是被人唾弃,好好想想吧!或许你一时思想走不出困境,但是我想告诉你,你若要真的想死,请你再三好好想想,是否值得?
你若真要死也不用花那钱坐飞机跑去那么远,有坐飞机的钱,可以为你的家人或是父母尽一份最后的孝心……[鄙视][鄙视][鄙视]